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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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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32
納管PTT、FB遭批「網路戒嚴」 NCC主委駁:沒有
記者許若茵/台北報導 2021-12-30 09:33:33

昨(29)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布「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架構,將納管Facebook、PTT等社群平台,挨批是實施網路戒嚴。今(30)日NCC主委陳耀祥受訪時表示,主要是要管理網際網路平台業者責任,強調「沒有網路戒嚴問題」。

歷經八個月研議,NCC昨公布「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架構,規範對象涵蓋連線服務者及快速存取服務者,預計納管業者為有光世代、凱擘大寬頻、台灣固網等,以及資訊儲存服務者,包括VMware、Dcard、奇摩拍賣、YouTube與Facebook母公司Meta等,遭外界批評是「網路戒嚴」。

今陳耀祥赴立院交通委員會,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說明,昨公布「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相關架構,希望能在農曆過年前公布條文,後續還要舉辦公聽會,徵詢學者專家意見,經過跨機關討論,才能做出確定版本送交行政院審議。

陳耀祥解釋,「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規範的對象主要是以大型線上平台為主,要管理網際網路平台業者責任,但當媒體追問是否為網路戒嚴,他則駁「沒有網路戒嚴問題」,隨即快閃離開結束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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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奇接下來站上知名的塔綠班專業洗地仔會怎麼洗呢?
     
      

此文章於 2021-12-31 12:40 PM 被 大和魂 編輯.
舊 2021-12-31, 12:39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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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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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32
臉書、Google全納管 NCC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明年送審
2021-12-29 19:17 聯合報 / 記者馬瑞璿/台北即時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公開「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未來大型網路平台業者Google、Facebook等社群平台均有望納管;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指出,NCC後續將召開三場公開說明會及公聽會,聽取公協會與產業意見後,「預定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明年6、7月才會走出NCC的大門」,送至行政院審議。

網際網路深入民眾生活,不管是網站內容,還是社群平台,都改變了全球產業秩序與社會溝通模式,這也讓各國法制單位積極研議規管相關內容。

由於網路平台業者未來將受「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管理,這也讓NCC今日的記者會廣受關注,直播觀看人數上升;社群平台業者私下表示,「今天聽到不少網路平台同業都上線聆聽這部草案的架構方向,大家都想了解未來NCC如何規管。」

NCC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主要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DSA)草案等國際相關法制規範,以數位通訊傳播中介服務提供者為規範對象,強化規管對象的義務及資訊透明度,並加入他律、法律等公私協力概念與作為,以彰顯多方參與的網際網路治理(Internet Governance)精神。

所謂的中介服務提供者,一般認為是Google、Facebook等對社會具有影響力的業者,NCC主委陳耀祥今天下午赴立院接受質詢時也表示,「數通法基本架構主要是針對網際網路平台責任,比如說超大型的平台,例如Google、Facebook這種大型平台,將是未來納為規範的對象。」

只不過,究竟大型平台的定義為何,是以市占率、還是以客戶數為準,NCC表示,如何界定影響力,目前還在討論,尚未確定。

NCC表示,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架構強調維護網路言論自由、促進資訊自由流通,並參考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Manila Principles)、聖塔克拉拉原則(Santa Clara Principles),對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課予相關責任及義務,以保障數位環境安全。

NCC進一步解釋,數通法草案主要涵蓋中介服務提供者資訊揭露、提出透明度報告、通知及回應等相關義務,此外,為強化使用者保障,該草案要求線上平台如移除使用者貼文,或對使用者處以停權等相關限制行為時,必須說明原因,並提供異議機制,以保障使用者權益。

另外,針對規模較大的線上平臺,數通法草案也要求平台必須每年進行風險評估管理,並接受外部獨立稽核,以確保其服務不會受到惡意濫用,對社會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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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箝制言論是來陰的
現在是明著來
站上知名的塔綠班專業洗地仔們快來喔!
 

此文章於 2021-12-31 01:10 PM 被 大和魂 編輯.
舊 2021-12-31, 12:42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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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魂離線中  
大和魂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32
「數位通傳法」草案祭高額罰款 規範網路平台言論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二○一六年就曾通過「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草案建議政
府建立公眾諮詢及參與機制,落實開放政府的理念,建構網際網路的基本規範,包括個人資
訊隱私、通訊秘密、智慧財產保護、個人資料安全等,但引發爭議是對網友言論的管制。

民進黨兩年前地方選舉大敗後,歸咎於假消息,行政院為此積極修改原本的草案,增列關於
不實訊息的內容,草案送到立法院後在交通委員會完成初審,原本要進行朝野協商,最後沒
有召開,再加上部分立委對於資料在地化和中介者責任抱有疑慮,最後並未通過。

行政院推動的草案,要求電信及平台業者,在知悉有侵權行為訊息後,必須立即移除,才能
免責,草案當時遭國民黨團抨擊有影響言論及新聞自由之虞,甚至淪為政治操作,根本是蔡
政府為因應二○二○總統選舉而修。

時任國民黨立委的許毓仁當時表示,草案要求平台業者接獲政府通知訊息有不實嫌疑時,政
府可命令平台進行下架或其他處置,社群平台若不聽命行事,就可能被處高額罰鍰,甚至可
能高達前一年銷售額的百分之十,且草案強制業者揭露IP位置、每年提出檢舉處理報告等
義務,還可能因使用者的行為,負懲罰損害賠償的責任,他認為政府這樣根本是想逼退社群
媒體,讓平台業者退出台灣。

修法當時也引起國際組織注意,由Amazon等多個知名全球網際網路與科技公司組成的「亞洲
互聯網聯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簡稱AIC)在網路上發出公開信,要求行政
院撤回原案,重新審議,並事先透過充分且具實質意義的多方溝通,避免任意侵犯言論自由
舊 2021-12-31, 01:25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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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魂離線中  
waterSTV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
不是1450或塔綠斑網軍太多
現在管一下不好嗎?

看一下戰鬥藍有沒有在討論...比較重要
話說蔣萬安也是戰鬥藍......讚
戰鬥藍快去幫阿寬站台吧
舊 2021-12-31, 02:28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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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STV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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