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24
|
引用:
家暴法管這麼多喔
__________________
|
||||||||
2021-12-01, 09:30 AM
#21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長野
文章: 425
|
可以用刑事(傷害、恐嚇、妨害自由罪)附帶民事訴訟
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網路洗地大隊:輿情引導員、監獄通訊員、網絡評論員。 此文章於 2021-12-01 09:46 AM 被 kndd 編輯. |
||
2021-12-01, 09:41 AM
#22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21
文章: 335
|
引用:
kmt,真的是低能到沒有下限...... |
|
2021-12-01, 09:50 AM
#23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207
|
高自己都知道這男生脾氣不好還會打媽媽
已經知道男生是恐怖情人還願意被拍影片照片?? 女生得知男生要拍不雅照就該認清走人(除非被偷拍) |
2021-12-01, 02:19 PM
#24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
|
2021-12-01, 05:35 PM
#25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676
|
先說,不是要檢討受害人
而是越多細節出來,似乎並不是這麼簡單 也許家暴防治法或傷害罪能立,可是妨礙自由? 我不能理解的是,明明被毆打完,第二天她可以自由到立法院簽到 晚上又再回到飯店過夜,再一天去男方媽媽的靈堂 之後又再回到飯店 港湖女神的理由是,對方手上有白拍威脅她 問題是,即然能逃出魔掌,自拍已經不是最重要,回去很大機會小命不保 女神這麼可憐? 一個密友都沒有? 逃出來沒人可以救助,只得選擇再入虎口? 為什麼限制自由只限制兩天? 其實簡單一點,第一次獨自離開去立院簽到 直接去醫院驗傷後,馬上去報警,警方就可以到飯店抓人 引用:
|
|
2021-12-01, 06:25 PM
#26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208
|
被暴力攻擊會有心裡創傷,不能用平常狀況去講
這類被另一半暴力對待,很多也是持續一陣子才會離開 不是每個都有勇氣一開始就跑 只是沒想到立委也會碰到這種狀況,在被脅迫下可能就不會想公開 雖然苗博雅也是幹話王會亂講,覺得沒什麼資格站高點講人。不過這次她分析那個確實是如此 |
2021-12-01, 06:45 PM
#27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676
|
引用:
不是討論暴力攻擊 而是妨礙自由的部分 這個男是傻子嗎? 限制女方自由,放她去立法院簽到 單憑手上有自拍照就足夠? 我沒認識這種女生 也許是專家所說的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有些女性被家暴多次都不願離開 只要男的下跪道歉,每次都心軟留下來 直至可能有次出手太重,才會覺悟 這次連飯店都被牽連 發生這麼大的事,飯店沒有介入? 飯店負責人有出來喊冤,他們也是看新聞才知道 如果港湖女神進出好幾次,又在那裡過夜兩晚 沒有向飯店求助,飯店怎會知道 他們說大家戴著口罩,沒認出他是高嘉瑜 |
|
2021-12-01, 07:01 PM
#28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416
|
我是覺得.....活該 細賀
都開房修竿階段了,會不知道林秉樞有案底 一堆黑歷史 還上新聞版面,要玩下去就別靠杯!
__________________
[YOUTUBE]ZDwIi-HofHY[/YOUTUBE] 此文章於 2021-12-01 07:16 PM 被 銀★(砍掉續練) 編輯. |
2021-12-01, 07:14 PM
#29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8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9
|
引用:
有前輩的例子啊... 讓我想到多年前的璩美鳳,當時挾著高人氣來台中選立委,而且幾乎就是躺著選就可以上 結果一個偷拍光碟就讓她結束她的的政治生命.. |
|
2021-12-01, 07:30 PM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