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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waylin
Junior Member
 
somewayl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802
鄰居發酒瘋 報警也沒用 真它媽鬼島!!

發酒瘋的鄰居 在自家門口 敲東西 大吵大鬧
報警 警察來兩次 勸他進家門後離開 不到30分又出來吵
網路上說只能等他搬家或是自己搬家
真它媽的鬼島
1:40分 剛剛又被吵醒 真它媽鬼島
     
      
舊 2019-12-24, 01:57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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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waylin離線中  
gigam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3
一.當場錄影。

二.報警。

三.警網到場時,當場要求依

『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72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要求告發。
 
舊 2019-12-24, 03:48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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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amo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5
錄影上新聞寫清楚警察處理方式~ (不過我相信他們一定有一套說詞)

其實很簡單, 抓去24H的臨時監獄關到酒醒就好了, 記得開住宿費請使用者付費.
舊 2019-12-24, 07:41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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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現在在線上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是可以舉發
但是
後遺症是 哪天鄰居酒後又不爽
去加油站買汽油燒你家
然後就沒有以後

遇到這種
趕快搬家比較實在
舊 2019-12-24, 08:03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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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離線中  
welive-3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298
鄰居發酒瘋就是想要你搬家

我會周旋到底

也來發酒瘋
舊 2019-12-24, 08:07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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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ive-3離線中  
jouk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39
我家斜對面也有一個發酒瘋的
之前因為搬家不小心撞到樓上鄰居停在樓下的機車
賠了對方1000,懷恨在心

某天喝了酒就上去理論了
樓上當然也是叫警察來
酒空雖然是個阿伯..喝酒瘋瘋癲癲的
其實他很清醒~~

對鄰居剿三字經,問候對方爸媽~~
警察一來,講話髒字都消失了
跟警察拉拉扯扯,也不會動手
警察請他回家,一踏進他家,他馬上請警察出去~
與警察應對,就是賴皮賴皮回話,

然後警察一走,半小時後又上去鬧了~~
警察又來~~繼續賴皮應對~~
最後是酒空老婆回來把它搞定~~

鄰居早該告他公然侮辱了吧~
舊 2019-12-24, 09:16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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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k離線中  
lobben
Senior Member
 
lobb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引用:
作者welive-3
鄰居發酒瘋就是想要你搬家

我會周旋到底

也來發酒瘋


發酒瘋逼人搬家應該不太可能
一起發酒瘋他可能會覺得自己不孤單
要是我會拿冰桶往他身上潑讓他清醒點

引用:
作者Earstorm-5
錄影上新聞寫清楚警察處理方式~ (不過我相信他們一定有一套說詞)

其實很簡單, 抓去24H的臨時監獄關到酒醒就好了, 記得開住宿費請使用者付費.


警察也知道可以拘留他,但這無疑是把麻煩帶回去,還要至少兩個人看著他,不然出人命很麻煩的。
我以前服役的時候處理過發瘋自殘的人,很清楚這種人有多累人,當時真的很想拿警棍把他敲暈

使用者付費當然是合理,只是現在的警力短缺勤務又重,並列公務體系三大辛苦缺之一
有錢還招不到人
舊 2019-12-24, 09:17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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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en離線中  
聖粉B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40
各種明的方式都是短時間的效果,酗酒是長時間的問題
要嘛就搬家,要嘛就用暗的方式解決
舊 2019-12-24, 09:41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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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粉BANG!!離線中  
A10_DDT
Silent Member
 
A10_DD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0
引用:
作者somewaylin
發酒瘋的鄰居 在自家門口 敲東西 大吵大鬧
報警 警察來兩次 勸他進家門後離開 不到30分又出來吵
網路上說只能等他搬家或是自己搬家
真它媽的鬼島
1:40分 剛剛又被吵醒 真它媽鬼島

懂法律的網友,拿桶冰水往他身上倒,這樣被告傷害成立嗎?

想到一個無俚頭的對應方式,對方發酒瘋,你就來個王爺上身(乩童),
拿一大把香圍著他繞、燻他(拿狼牙棒之類的有危險,可能會被奪走、自傷),
看誰夠瘋!

此文章於 2019-12-24 09:53 AM 被 A10_DDT 編輯.
舊 2019-12-24, 09:49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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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_DDT離線中  
somewaylin
Junior Member
 
somewayl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802
引用:
作者gigamo
一.當場錄影。

二.報警。

三.警網到場時,當場要求依

『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72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要求告發。


私下報警我敢
出面?? 抱歉我不敢
發酒瘋的就住對面 同一條巷子 家裡有老小 承擔不起被記恨的風險
罰他6000 以後一家老小生命財產都在恐懼中渡過 這代價太大
鬼島法律已經保護不了好人
舊 2019-12-24, 10:04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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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wayli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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