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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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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帳目真的很陽春, 有沒有善心人願意幫他設計一個BOM, 無償設計喔, 不然一件580的T,淨利不到100了,呵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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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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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並沒有不懂,且用是合法的義賣,頂多只是不懂很多雜七雜八的細節吧!? 若沒好好研究,一般人也很難懂,用義賣方式扣除成本和營所稅之後,就只能"捐"那一點點! 義賣所得的款項,既然捐出去,原本捐出去的部份照理要可以免稅, 就不需要每件T恤繳稅103元(5%營業稅+25%營所稅)了! 不過,捐給本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其金額不得超過企業所得額10%, 好像也抵不了多少捐款的免稅額度! 看了一下新聞,Love Life是依附在富邦慈善基金專戶下, 而Love Life只把錢給榮總的93兒童病房,因金額太小,一般而言本身沒法成立基金會, 所以,用義賣的方式,就是要繳那麼多稅! 一件T恤成本180元,售價580元, 100元捐給93兒童病房,103元是"捐"給政府,197元做代墊款於結清後可全數捐出去。 總計就相當於差不多捐出去400元,這樣算起來其實也還好! 但扯到買個東西就只有100元能捐給93兒童病房,這個數字落差就太大了! 不過,既然在富邦慈善基金有專戶,把專戶公開,不就可直接捐錢不用買T恤了吧!? 就不需要任何營運成本和稅金了! Love Life只義賣T恤卻未提供Love Life捐款專戶帳號?是有什麼原因嗎?這才是該被抓的大包! ![]() ![]() Love Life網站怎麼找,就是找不到捐款帳號! 此文章於 2010-04-19 10:03 AM 被 FlyNew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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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小漁村╭☆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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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不用給帳號啦,新聞報導以說他這不是"勸募行為",勸募行為有法律規範。 義賣行為則否,所以義賣的條件是義賣者自行設定的,所以love什麼的應該不用給什麼捐款帳號。給不給在法律上意義不大。愛放哪個帳號就放哪個帳號吧?都是憑良心而已。所以才會什麼專業會計人士說,要查得話就是要查什麼冷血公司的帳,不過我看應該是"最少"要查到冷血什麼公司的,誰知道他到底存哪裡= =....。==而且這很難報料的吧,一般會計或是公司員工都有守密義務,到底誰會願意冒著坐牢的風險來報料,我是不太看好,沒那麼多正義之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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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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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工讀生嗎?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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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佛山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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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比較像內奸
![]() 把這件事轉移了不少焦點 她這樣義憤填膺的說了一些不理性的,對方會不爽也很正常 至少比起來小S還算正常多了 結果搞的現在facebook成立了反周玉蔻的團,人數昨天看破23000,現在恐怕快破30K了吧.... 裡頭應該也會有很多反而跑去買的人,無論原先他是認為好的,或不好的 然後黑人那些糊裡糊塗的賬和矛盾的說法,反而被轉移掉了 不會處理就算了,能把事情搞成這樣我真是佩服.... 無論有心機要賺錢或節稅,還是有心只是要作公益不會處理 我看就像周玉蔻說的,搞得大家現在越不敢亂捐錢 原本單純想捐或想買義賣的東西的人,也會遲疑或考慮 累積起來捐款金額一定比從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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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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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做善事 不虧錢的 厲害厲害
![]() ![]() 經營之神要換黑人當啦~~~~~~~~~~~~~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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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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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Love Life用義賣的方式,是可以不用提供帳號! 且因為Love Life並非登記有案的慈善機構或基金會,也不能提供自己的捐款帳號, 但Love Life拚命的宣傳,不就是為了93兒童病房?或癌末的兒童嗎? Love Life自己做義賣,扣除成本後,會全數捐給某些慈善機構與癌末兒童相關的"捐款帳號", 比方說,Love Life是把扣除成本後的錢,捐給台北榮總惠眾基金會 結果搞到黑人自己賠錢,580元的T恤有103元要繳給政府, 但搞了這麼久,全世界就只有Love Life知道該把錢捐給哪些相關機構的帳號, Love Life在宣傳時,為何不"順便"提供一下那些慈善機構的捐款帳號呢? 因為勸募的還是那些慈善機構,Love Life只是宣傳, 由慈善機構收受捐款來專款專用,Love Life公司並不會涉及勸募, 少掉買T恤+營所稅的成本,這樣對病童的幫助不是更大嗎? 結果宣傳搞得這麼大,就變成想要幫助癌末兒童的善款只能用來買Love LifeT恤, 卻不宣傳該怎麼直接捐給相關機構,搞到580元的T恤有103元要繳給政府,黑人還自己賠錢.... 似乎有為了自己的"業績",刻意封鎖直接捐款資訊的嫌疑! 搞這種義賣,主要應宣傳相關機構的捐款帳號,而義賣T恤的部份只能做為輔助或錦上添花。 是因為Love Life的做法本末倒置,才會有那麼多人不爽! 此文章於 2010-04-19 03:12 PM 被 FlyNew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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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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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說 立意良善固然是好事 但是 "仁性是不容揮霍" 當你付出善心 卻無法有效發揮 真不知 善心和愚蠢之間 有何差別 我以前也會亂發善心 但被從事會計的朋友開釋後 得到以上心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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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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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他是想做善事,但我更相信他也想賺錢賺名聲,簡單的設計,這麼高的成本,你以為你是LV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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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大草頂
文章: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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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社會太多有心人 藉著民眾善念的盲從或掩飾包裝下 去鑽縫細操作個人公司的利潤 那些支持黑人觀念的人 捫心自問 火車站一隻筆賣200塊 你們買不買?(人家也是暗帳做公益阿) 還是只因為黑人是藝人 所以可以全盤相信他人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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