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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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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錯,交通規則中明定遇黃燈時若車輛前懸已通過停止線才可以繼續通過,若尚未通過停止線時則應停車等待下一次綠燈才可以通行,否則就是未依照燈號行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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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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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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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需要有減速空間,市區的車輛密集,前後車距離短,更不能隨意急煞
譬如說車速40公里,然後駕駛在停止線前20公尺處發現燈號轉為黃燈,若硬性規定車輛不能通行 車輛勢必需要緊急剎車才能在20尺內停止,結果很可就是造成後車追撞,增加事故發生率,可說是本末倒置的行為 所以黃燈時,究竟是該減速還是加速通過,這只能依賴駕駛人的判斷,硬性規定反而更危險 所以台灣沒有條文規定黃燈不能通行 大陸到是有,但執行時卻有很大的模糊地帶,因為交警也知道這不能完全硬性規定 此文章於 2012-05-21 11:17 AM 被 暴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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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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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從您的動態截圖來看、機車車主並未直接被汽車撞擊 而是機車車頭被撞擊後旋轉被拋出、也剛好被汽車的側面掃過 很佩服這個女機車車主、闖紅燈已經夠白目了 還用那種逛大街的慢速跟左右不顧的心態大辣辣的騎過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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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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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錯了喔~ 根據標誌號誌設置規則,黃燈用於警告「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換句話說,黃燈顯示時,還沒有失去通行路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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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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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無言的
這年頭 連闖紅燈都不左右看了..........而且這種加速的車,聽也聽得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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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子是拿來磨的,不是拿來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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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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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是如此?! 報章雜誌一般是接近cmwang的說法... 我是盡量不闖黃燈啦, 省不了多少時間, 潛在風險又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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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碎石堆緩衝區
文章: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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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事實上正常的全罩面鏡開孔絕對是大過雙眼水平視野範圍的 通常會有忽視兩側的狀況 ,原因多不出在安全帽而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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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雅ズ舞よ」∼ロ③ДワКиャ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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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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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輕信報章雜誌,闖黃燈這詞也是他們憑空捏造出來的,台灣法條沒這個詞,黃燈本來就能通行,何來"闖"之說呢? 上交通部查最可靠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二百零六條第四款規定: 「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 亦即黃燈顯示時,尚未失去通行路權,故不宜依主旨所敘條款處罰。 (交通部82.10.05. 交路(八二)字第0三三四八四號函) 此文章於 2012-05-21 12:37 PM 被 暴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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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彰化
文章: 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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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這就是我最大的疑問? 高速行駛的車輛引擎聲應該很大吧?聽不到? 台灣多數人是重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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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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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上次台北交通大執法時,有看到很多人說黄燈沒停下來就被開單......
咕狗可以找到不少,黄燈沒停下來,就被開一張闖紅燈的例子 此文章於 2012-05-21 12:50 PM 被 sanjur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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