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辦公桌?!生產線??
文章: 2,116
|
又不是神壇,難道期望出現這種對話的嗎??
引用: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617
|
引用:
"言射"老師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0
|
之前看這"謝老師"的減肥****,看到他和高群的一撘一唱,真的很想砸電視,
後來看到他又出增高****,起先以為是不是看錯了,確認之後, 我就開始期待他被抓到,只是怎麼好像過好久才被抓啊? PS:這讓我想起之前也有一種平民食品被炒作─寒天(台名:洋菜), 原本一種可能一般人以前都不太想吃的東西,可能炒作者有看過黃金傳奇(記得裡面有像是比X天內都是吃洋菜裡面有說過會有減肥的功效,因為好像是低熱量食品), 而這東西後來還有出寒天咖啡,我想那這咖啡是不是要趁熱喝,不然涼了之後,就變成咖啡凍了!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
老實說蠻看不起這些藝人的,像是之前張菲等人被追稅,就說其實自己沒賺那樣多,反觀日本人家都是以繳稅繳的多為榮,表示自己真的是一個很紅的藝人,現在這些人錢收了被抓到卻又改口說我是被騙的,甚至於還有繼續力挺的,要是今天警方沒有硬抓這些人來,我看這些藝人還會繼續這樣做,我呼籲要對這些公眾人物以最高標準去評判,而不是一味的盲目崇拜偶像或是藝人~~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
這和駕駛酒駕 , 被載的乘客一樣要依連坐法被罰是一樣的 . 既然明星名人敢代言 , 那代言產品被抓包時一樣要負連帶刑事民事責任才對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貓窩
文章: 1,973
|
引用:
+100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
這和駕駛酒駕 , 被載的乘客一樣要依連坐法被罰是一樣的 . 既然明星名人敢代言(做保人) , 那代言產品被抓包時 , 代言者(保人)一樣要負連帶刑事民事責任才對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239
|
引用:
高群不是在當里長?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24
|
那些配合演戲的根本是協同詐欺
關個幾年判刑 就不較不會再有人敢亂來 不過那些腦殘沒藥醫的 被騙也是應該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