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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snow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ioushen
大家都很熱心 , 大致上的東西大概都提到了 ...

您車禍應該在警方那邊有製作現場圖吧 ...
您文中談到對方也承認他搶快搶黃燈通過 , 不曉得這點在警方
的筆錄中 , 他是否也有提到這點 !! 若有 , 大概就沒什麼問題了!

現在各鄉鎮市的重要路口 , 大多有設置錄影機監控 , 您可以去
看看車禍發生的路口是否也有 , 是否有錄下您發生車禍當時後
的情況 , 若有 , 想辦法去弄到這捲錄影帶 , 保全證據吧 ..

其餘的問題 , 我看大家都滿熱心的 , 所以我就不累述了 !

祝您身體早日康復 ....


有攝影機也不一定有再用,上次車禍撞我那個是被人撞後才撞到我,
撞他那輛跑了,他去旁邊的派出所調帶子,結果說那攝影機沒在用.....
     
      
舊 2003-05-23, 01:44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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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snow離線中  
ayi45tw
訪客
 
文章: n/a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pharaoh
[B]對方不願和解,我們也奈何不了他
肇事者到我家要告訴我們要去調解委員會和解時,
還是坐警車來的,還有3個警察陪他來
一來那些警察還說,我們只要動手打他就犯法
======================================================

這...太...
為什麼犯案人警察還要保護他??
這就是民主...人權...??
為什麼不開放個十分鐘...讓被害人的家屬可以自由的"消消氣"
法律如果能定...酒醉開車致人於死者,被害人得自由”消消氣”十到半個小時。
如果能這樣就好了,那些白目的酒醉開車者應該會少些吧...
開了這文章心裡真的很火...
警察竟然成了犯案人的保姆...靠~~
 
舊 2003-05-23, 06:13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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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rter
Basic Member
 
Quart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桃園縣中壢市
文章: 10
虛擬編劇一下

可能是我太有想像力了....
會不會肇事者在問過律師之後,
發現自己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於是打算先假裝申請警察保護,
塑造被害者家人有暴力相向,
而自己是暴力被害者,
一旦真的上了法庭之後,
肇事者裝孫子,
跟律師聯手製造誠心認錯的樣子,
而誤導法官認為被害者有想藉機發財的行為..
甚至將苦主因被害人的痞子行為,
而將憤怒表現在別人面前的情緒說成暴力行為,
藉此來減少自己必須賠償的金額,
畢竟他有申請保護的紀錄,
一個紀錄在法庭上可能比十個人的證詞還有用吧!

可能是我想太多了,
這篇沒有建樹,
只是替苦主抱不平,
這世界上法律是給人家玩的........
舊 2003-05-24, 02:33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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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rter離線中  
LeafStar
Major Member
 
LeafSta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248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tan
基本上不管是想告到他有留案底
或是讓他把合解金吐出來,都一定會花費不少的精神
這是很多貨運公司教的,能拖就拖
當你不耐其煩時,常會姑息一些人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drsp
如果確認 在法律上 自己佔上風
當然可以 強硬些
如果是各打五十大板 就......
法律 有時跟我們主觀的認知 有些差距
..............
不用 被人唬住了
努力爭取自己應得的

嗯...我就看過一個案子...,雖然細節因為事情經過有幾年了...有點淡忘
但事情大致是這樣
一個騎機車的人被車撞...車毀(毀壞程度恕我失憶)人傷
警方初判雙方各有過失...機車一方甚致過失比例較高...
體傷部份應該比較沒問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雙方爭執在車毀部分...車方有投保(現在回想起來其應該是有投保責任險)
但保險公司就車體部分當然也依循警方初判以決定理賠與否...當然是不賠
事後,應是有再送車禍鑑定委員會....
再來...交通裁決所也為機車騎士不利的裁定
但該位騎士從頭到尾都不服氣,事後自己重回現場蒐集證據,資料...
他拍了一張似乎被大家遺漏的交通標誌(記得應該是車方應停車再開之類的標誌)
然後應該是提抗告...補提證據...
事情前前後後持續了半年(一開始他本來也想以刑附帶民事,不過沒有...但要注意的就是刑事六個月告訴期間的限制....前面巳經有人提過了,不用我多說)
最後...法官判他贏!
...對他來說...這可能是個"遲來的正義"
但我的旁觀看法是...與其耗費這麼多的時間,精神,勞力,費用
我會覺得(對我來說)這是一個不值得的遲來正義...
但我並非要你放棄向對方索賠...但一些自我的利害你必須自我衡量
當然,如果你追求的是實體的正義,再多的勞費當然都不足掛齒!
另外,法官坐在法院內所能觸及的也僅是筆錄,鑑定報告..
並不是法律保護特定人,有些事無奈就是須要你去爭取,法官也只是依"資料"斷事,也無法重返事發現場...
最近看CNN,看到美國有所謂的Forensic Animation(法庭動畫)
以動畫重建事發現場,可以讓法官,陪審團對於案發經過一目瞭然
動畫當然所費不貲,但相較於沒有動畫...雙方舉證,案情膠著,曠日費時所可能付出的勞費,可能是便宜多了...
它對我來說的意涵還是利益衡量...趨利避害本來就是一個人有時所必須面對的抉擇
說了這麼多不相干的...最後還是祝福你有個圓滿的結果,身體康復...
舊 2003-05-24, 05:48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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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fStar離線中  
powerbug
Amateur Member
 
powerbu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鶯歌
文章: 38
福爾摩沙法律網
可以去看看。

人平安最重要,暴力只會製造更多問題。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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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3-05-24, 09:41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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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bu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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