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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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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做這些事 不然去掃蕩黑道堂口跟地下錢莊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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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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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對警察沒什麼好感, 但對於文中的遊民, 特別是喝酒的有很不好的經驗.
其實喝酒文化, 大家一周一次在門口或對面空地喝茶喝酒聊天甚至打牌都無所謂. 吃完就收, 即使當下比較吵鬧但也可以理解, 人多話多不可能跟吃西餐一樣安靜. 但有一些就是吃完不收, 喝完就鬧, 一般人又不能去管, 上次我就差點被告. 更何況, 窮個響叮噹的遊民哪來的錢去喝? 這麼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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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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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的監獄也爆了不是嗎 尤其是有人權團體之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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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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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依照敘述不同而有不同的結論 遊民:落魄被迫流浪街頭很可憐 青少年:有家有溫暖,閒閒沒事練拳頭 常常喝醉酒鬧事叫救護車的遊民:自我放棄的一堆爛人,常常有錢買酒喝還會當遊民=自找的 警察氣到動手:拎鄒功洞拎就顧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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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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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警察真正能幹到退休的%是你無法想像的 現在警察不好幹 已經不是你能不能撐到退休 而是你可能根本做不到那時候 除非你是內勤行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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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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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飆車族也這麼勇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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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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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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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練消話 你覺得你這樣過度引申合理嗎?簡直跟名嘴一個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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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南投
文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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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啊告訴乃論就是告訴乃論, 他本人不告跟可以打遊民有啥關係? 這個遊民常常浪費社會資源, 搞到有人生氣打他,還知道要算了, 算還知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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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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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就是錯了
不過這個案例說真的啦 將心比心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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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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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根本就搞錯重點,如果遊民太雞掰,被青少年打,例如青少年在那邊練舞,遊民沒任何理由,朝他們丟大便,丟了還在旁邊大笑,那我會說,遊民被打活該... 法律是法律,你可以告我,我也可以扁你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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