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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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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就是性騷擾. 你自己都矛盾還寫這麼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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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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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演一圈 (誤~
文章: 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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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丁丁是個天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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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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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誠心的忠告...千萬不要把聲音甜美和本人甜美聯想在一起... 瑤瑤, 林志玲 等人是少數... 響尾蛇的尾巴可是能夠發出流水的聲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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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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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的聲音真的太誘人了...乍聽之下很像張鈞甯的聲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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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o c 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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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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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老闆就該去看眼科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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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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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唔..我認真聽完了, 這個聲音不是小甜甜那種體態的音質, 我猜身材應該比較消瘦, 稍微帶點中部口音的單純女生. 這個老闆真的很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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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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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 我覺得你們沒有修過法律 只是提出作愛的要約 ,這真的不構成性騷擾 錄音裡我沒有聽到夠露骨關於****或性器官的談話 老闆只是不斷的盧,用一些理由希望對方與自己性交而己 例如"以前有犯錯我都沒有處罰你","因為我喜歡你", "趕快在(樓上?)弄一弄" "你以為我要強姦你?"之類的話 幫幫忙,如果這算開黃腔,那全天下的男人在把馬子的時侯 多多少少都構成性騷擾了。 另外在利用權勢****的方面 老闆並沒有以不和他性交就要開除或處罰作要脅 只是說不****的話以後就"一視同仁" 很明顯也不構成此罪 豬哥不犯法,你們在道德上可以譴責他 可是法律上他真的無罪,不要亂批評司法與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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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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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學過法律,不過以我一個普通人的感覺,這應該已經是「敵意環境」了吧?
http://dspc.moi.gov.tw/lp.asp?ctNod...&BaseDSD=7&mp=1 引用: 『問:何謂「敵意環境」?(參考法條: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1項第2款。) 答: 指該行為已足以損害他人人格尊嚴,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不舒服或深受冒犯的情境而言。例如男性講黃色笑話,眾人訕笑,使在場女性深感困窘、不舒服,此即為敵意環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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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琉璃仙境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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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 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 、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 、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 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 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遇到女法官的自由心證你就知道有罪無罪了 ![]() 台灣法律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此文章於 2009-07-11 12:40 PM 被 色即是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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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0
文章: 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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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那個老闆的聲音
我腦子裡怎麼一直浮出 邢峰的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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