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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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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方哪有要求 你又在哪裡寫到? " 對方要求的點是因為要從台北趕下台南要花時間(對方媽媽)... 而且他兒子因為屁股挫傷一個月不能工作....(朋友去現場看倒是還滿健康的)... " 又 依照法令 這本來就是合法 如果今天是你被撞 你媽來照顧你 因此產生交通費等費用 你認為對方該不該賠 不滿意 他大可去請看護 讓你賠更多 對方突然衝出來 是衝的多出來 跑到車道上半公尺一公尺嗎? 你有在現場嗎? 那拿交通隊的現場圖出來看看吧 闖黃燈也是你朋友說的 對方是怎麼說呢 我就說了 你不想賠那麼多 就跟對方講清楚 等交通隊初判 不滿翼初判再跟對方說我要鑑定 還不滿翼再去找調解 調解不滿意再上法院 反正嫁至與否 不影響路權 不過不代表你朋友句有安全行車的能力 就闖黃燈能撞到路邊的物體來看就很了不起了 不過除非對方錯誤在四成以上 不然我只能說照這樣玩 最後你一定會賠死 這種態度 照我上面列舉的各項有形無形損失 不讓你賠到拖庫子怎麼可能罷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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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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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四萬,讓我騎機車撞一下,好嗎?
祇是擦傷而已喔。 此文章於 2008-07-05 11:31 PM 被 TRG-pr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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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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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照你說法 那對方不就闖紅燈 如果是這樣 筆錄上又是如何記載 所以關鍵是對方跑到離路緣多遠的位置 又 你朋友他弟看到黃燈時 是離路口多遠 時速多少 無法停下來嗎 又反而"加速"要通過嗎? 鄰近學校與紅路燈也沒想到要減速嗎? 我真的建議你搞清楚 甚至去現場看過再來問 不然依據現在的說法 我只能說你朋友會賠到死 賠機車? 當然可以 只要對方過失或責任在四成以上即可 把現場與法令搞清楚再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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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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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只是擦傷我要...但是你要確定只能擦傷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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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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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搞清楚一點.... 我不是事主...我想...你也不是... 別一直在那邊說我賠慘賠慘的.... 我是想就事論事,而你卻一直加入主觀的立場跟我討論.... 今天車禍我朋友也是想賠錢,但是一聽到4萬我聽了也覺得很扯... 我是想討論雙方都有錯下撞人賠錢有需要拉到4萬這種價錢嗎?? 如果是那我還真想也體驗一下...畢竟現在真的錢難賺... 身邊一堆朋友也有出過車禍金額也都沒到4~5萬那麼誇張... 在談肇事責任好了...你要說到幾成幾成這變成要鑑定才能知道結果了不是嗎... 他們都只談到和解要多少多少而已,這樣夠嗎... 而且我朋友她們很有誠意想解決,只是我看到賠償金額感到誇張才想來討論的... 看護也不是說請就請的好嗎...對方也要能提出證明才能要求賠償這點... 醫生證明開出來是挫傷(就是外面黑青破皮)... 現在是路權歸屬的問題..並不是行人最大好嗎.... 而且...今天換成你朋友撞到別人闖紅燈擦傷要賠4萬你不會覺得誇張嗎?? 此文章於 2008-07-06 12:10 AM 被 杰德爾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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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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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貴可以不要賠,等對方控告過失傷害,附帶要求民事賠償再說。
你朋友也可以控告對方過失傷害,附帶要求民事賠償。 至於最壞的狀況,前面已有網友分析了。 擦傷部位為臉部10x10cm和小弟弟5x5cm。 此文章於 2008-07-06 12:17 AM 被 TRG-pr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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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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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對方要求說因為車禍不能工作...但是籃球還是玩的嚇嚇叫這點你又知道了嗎?
不知道...因為我沒說,但我一直強調輕微擦傷.. 從可以玩鬥牛這點你能懂是多輕微的擦傷了吧... 板上有位人兄說給我一樣的擦傷4萬問我要嗎??我會很希望能來聯絡我..拜託那麼好賺.. 應該要問有人不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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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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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少幼稚了...騎車擦傷對方還能選地方的喔. 而且就跟你說是賠償金額跟受的傷害感到差太多才會討論的... 為啥一定要說風涼話呢...就不能像其他的網友好好談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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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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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笑
現在為了賠償金,在那邊東扯西扯 有什麼你還沒說明,乾脆一次說明 不要回答不出來,又扯一大堆有的沒的 明明警察局的筆錄都對當事者不利了 好膽就上法院去談,看是誰比較衰 現在的人,好像三隻小豬部長 話只講一半,事後又在推 真沒擔當,根本連男人都不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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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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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庭贏面有多大?難道你已備齊他生龍活虎的證據來舉證?
隱瞞對方傷勢來討論的又是誰呢? 互控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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