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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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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錯誤的習慣跟常態的錯誤當作是正常的這種心態才是可怕......
託運是有付費的! 委託的貨物本來就應該受到妥善的處理 因為同事都這樣而認為本來就是這樣的心態當作是正常的就是台灣廣大消費者的悲哀 看到樓主說的......真是心有戚戚焉.. 試想..... 托嬰中心==>>打嬰兒..摔嬰兒..反正很多保姆都這樣阿~ @@" 廚師=====>>上完廁所...倒完廚餘不洗手切生魚片....反正很多廚師都這樣阿@@" 病死豬====>>反正很多人都拿去賣呀@@" 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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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漂泊
文章: 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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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要貼上"爆裂物 請勿震動"才會安全嗎...(應該會被抓吧Q_Q)
之前拍賣收到的東西也是破破爛爛... 下次來做個實驗... 每家各包10顆雞蛋寄到不同地方來做個統計報告ˋˊ 此文章於 2005-02-24 09:30 PM 被 chaos10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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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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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如何貴重的物品不找郵局的確是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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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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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外面貼"內含致命毒氣" 應該就不會被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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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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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郵局工作的朋友還是專業點吧
去年7/2水災時 我剛好在日本訂的東西在那禮拜六寄到高雄 是用EMS寄到台灣 總價近1萬初台幣(2區DVD及CD) 但是收到時整箱已經濕了 收件時是比較沒雨了 但是沒看到郵差將擋雨的塑膠布蓋住郵件? 打開有部份東西有弄濕 箱子本體也破破爛爛 當然我是很生氣的就把箱子及東西用相機照起來存證 因為在這次之前還有處理過一宗是國內快捷的郵件 在雅虎上標了一張海報 但寄到家時也是爛掉了 我當時寫信到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 的信箱去反應 本以為大概沒人會理我吧 還真的有經理級還是長官級的有在看信 然後也做出了表示處理的回信 隔天有位鳳山地區郵局的人員來處理 在處理的過程中那位先生態度不大好 我又寄了信到中華郵政的信箱反應 隔天那位先生就很客氣的來表示道歉 帶了當時的郵局出的哈立波特海報2張與2隻郵政寶寶來 因為我標的海報是日本的遊戲海報 那位先生就說要買到一樣的賠給我 並表示有問題直接找郵局 不要寫信去給更高層怕有困擾 但是因為雅虎的賣家說是他們的問題 所以又寄了一樣的給我 我就跟郵局的那位先生說不用他再費心去找了 回到正題 這次我也依照上次的方式處理 直接寄信與照片到中華郵政 後來收到中華郵政的回信 信中表示將EMS的編號告訴他們以方便了解 我也打電話到上次的那位先生反應 不過他說他是屬於國內的部份 這件EMS要找投遞股處理 之後來了位鳳山郵局投遞股的處理人員來了解 看了所有的東西後就說在當時簽收貨品時 如果發現貨品有這樣的破損可以簽拒收 貨品就直接退到日本去 我當然就直接跟他說有多少人懂這條規定可以簽拒收? 在多次與郵局的聯絡裡讓我感到郵局內部都在互推責任 郵局人員給我的解釋是他們到機場收貨收到時就是濕的 我就寫信去問中正機場海關去求證 機場人員給我的回信解釋是海關在拆貨檢查時會有郵局人員在現場 還附了張有關的規定及程序的文件 證明是郵局寄送的疏失而非海關 與郵局處理到最後的結果是寫賠償的單據 處理人員表示因為是國與國之間處理 所以可能要等上一段時間 日本的那家網購的店表示只要收到台灣郵局的賠償申請 就直接再寄一份一樣的東西過來 這之後大概等到10月多終於是得到賠償 也讓郵差都認識我家了 我後來訂的東西郵局都很小心的寄送 多半是EMS的部份 有次有個箱子角角破了個小洞 那時是我弟下去收貨 郵差有問他說要不要拒收 弟無法決定就跟他說直接找我 隔天很客氣的打電話來詢問我要不要收 後來有個郵差很白目 因為是我媽下去收件 他竟然不太爽的說看清楚沒壞啊 我媽不爽的打電話到郵局去反應 他們課長還是股長很客氣的道歉 之後也沒遇到什麼問題 國際的處理比較久 但是國內的就很快了 文中有錯字的話還請各位見諒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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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搖滾星球
文章: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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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常識吧!
即使你要寄,郵局還是會跟你說最好不要 找宅急便比較保險 東西壞了就划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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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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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連去郵局寄東西,郵局還會跟你說最好不要,找宅急便較好....
那請問郵局還可以幹嘛????廢掉算啦~ 這種心態真是不應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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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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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所指的常識應該是說寄東西不要到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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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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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用踢的才叫沒常識吧! 都幾歲的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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