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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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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路口要先換到最外側才能右轉。 不過變換車道也是原本的車道的車優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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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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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國外很多國家並沒有完全禁止。 很多國家允許車流擁塞甚至停滯時讓機車從車間縫隙慢速通過。 引用:
有幾個車道不是看寬度,而是看有沒有分隔線。 路寬就算有10公尺,他沒有畫分隔線的話,一樣是只有一個車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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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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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既然每個人都可能搞錯,那麼你如何認定你現在宣導的都是正確的? 更何況你錯的不只是這一次,你忘了我已經吐過你幾次了槽了? 這樣,你還有臉敢一直嗆別人不懂交通規則,我真的是服了你. 另外,你貼的那個我先前的回文,是針對你詢問大家覺得機車怎麼騎比較好所發的那篇文. 我的立場從來沒變----機車靠邊慢慢騎. 而你所謂的[出了事],指的是大型重機高速騎在路肩撞到橫越馬路的小女孩那個事件. 請注意,大型重機如果像我講的慢慢騎,今天這場車禍根本不會發生,所以你就不要胡亂栽贓了,這只會顯示你為辯而辯,而且立刻被看破手腳而已. 其實你騎在路中央,若速度不慢,不至於阻礙交通,當然也可以,只是要拿安全的代價來當賭注而已. 就像最近那篇機車超另一輛機車,導致被超車的駕駛被嚇到摔車的情形一樣,若那不是機車專用道,可能就被後方汽車輾過了. 但還有另一個問題,你當初的影片中,若從旁邊超車的機車都跟你一樣的騎法,一輛一輛排隊前進,你認為車流會多長? 以國內機車的密度,用腦袋稍微想一下就知道這根本不切實際,所以你就別再凹了. 總之,我一直認為,機車肉包鐵,禁不起一點小擦撞,慢慢騎在路邊才是最安全的,這點立場從來沒改變,也就是說,你的抹黑是失敗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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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H.C
文章: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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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有沒有看過一堆人走斑馬線是什麼樣子? 三三兩兩有說有笑慢慢吞吞,人越多越誇張,尤其是學生. 交通尖峰時段要右轉,綠燈都過了沒有一台車右轉成功. 有一次前面的車火大了,按著喇叭去趕鴨子,果然這招真有效. 禮讓是針對有公德心的好公民才有必要. 那些道德淪落之流可能需要採取另外一種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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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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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到底有完沒完啊.....都被台灣與美國的官方打臉了,還在扯機車該騎在車道中間還是車道邊上.....
[YOUTUBE]G9EE590GHJY[/YOUTUBE] 第12頁 http://www.dmv.state.pa.us/pdotform...uals/PUB147.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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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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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官方也宣導機車兩段式左轉,但機車教教徒也是不認同,不是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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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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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要再被打臉? 自己問問地方政府有沒有遵守中央法令吧!當官的都不守法,還敢說騎機車的不守法! 兩線道內線禁行機車是否合法?(桃園縣政府回應說是合法的) 此文章於 2013-02-05 04:09 PM 被 semm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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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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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你要被打臉嗎? 不管幾線道才禁行機車,總是有兩段式左轉的路段吧? 但是機車教還是反對,認為不該有禁行機車道,不該兩段式左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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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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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桃園縣打著地方自治大於中央法令都被台北市打臉了,你要成為下一個嗎? 兩段式左轉是怎麼抄襲來的,很多被你稱為機車教徒的人已經教過你很多次了,別再丟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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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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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它怎麼來的跟我打你臉無關,因為,事實上你們這些機車教教徒就是兩套標準. 同樣是台灣官方宣導的東西,你們不認同的(兩段式左轉)就是屁,你們認同的(機車騎車道中央)就是寶?! 你還要繼續被我打臉嗎? 那你可能要先去找機車教教徒鐵面人(他的新封號是[跳針哥] ),向他借一下鐵面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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