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
引用:
錯! 現行法規, 沒有限制同車道不得超車; 僅有限制超車時需間隔至少0.5M空間! 所以才造成許多機車族被大車超車過程不小心A到後照鏡而摔車被碾斃..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
引用:
同車道不能超車 , 但實務上不可能 不發生車禍大家相安無事 , 只要出現事故 , 就是用這條去走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
我改成這樣解說好了 , 這樣較無爭議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
引用:
法定的車體最大寬度是二點五公尺,但一般車輛頂多二公尺寬﹔法定的一般道路最小寬度是三公尺(產業道路二點八公尺),過寬的車道寬度,才是造成多數擦撞事故的主因 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tNode=1491&mp=1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00715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
引用:
抱歉, 這個情況判決, 還是A車的問題! 因為A車在左後方仍有同向直行車的情況下, 沒有抓好時機&適當空間就直接左轉, 因而造成後方直行車撞上, A車錯較大! 反個方向想比較容易理解:同樣圖形變成往右彎的狀況!! 有沒聯想到什麼常見情況? 就是計程車突然右切要載客的情況!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
這個不用爭了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128
|
[YOUTUBE]9tKWdCvvtAU[/YOUTUBE]
請問各位有甚麼建議 ? 我算是直行車,對方是轉彎車 由於我未能預測公車的迴轉半徑竟然要這麼大, 就算我已經右靠至紅線區(快要貼到右邊的圍牆了) 嚓撞就這麼發生 我該和解嗎? 不和解(對方公車公司人員說:按照它門公司處理流程會向我要求營業損失、車身烤漆、****紙重貼...等) 我對這種事沒經驗,就跟它們說:我還是暫時先交給我的保險公司處理 (我有保財損險) PS:對方公車公司人員態度還算和緩。 只是這一個路口還蠻大的,我都閃到旁邊了。 就覺得有點委屈... 已經悶了兩天 請各位前賢給我的建議吧 (和解、或是走法律途徑)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
看起來不像是轉彎車與直行車的問題 .
交給保險公司去談就好了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
都有錯
我是建議由保險公司來出面談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47
|
我覺得你比較有理耶
畢竟你已經停下來,是公車執著要繼續彎才會擦撞的 你雖然有移動,但那也是往內側閃躲 是他往裡面擠擦撞到你,你要閃都閃不掉 有什麼道理跟你求償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