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
為什麼有人一直覺得世界應該繞著他轉?
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判死刑,法官自然可以依據法律,及個案的證據等,決定一個適當的刑度。 然後一直在那裡質疑為什麼不判死刑,卻又找不到有一定要判死刑的規定,你的意見很大,法官不照做不行?? 再說了,之前講到美國的案子,就很單純只是說明美國也是會把死刑犯關很久才執行,然後就有人搞不清楚狀況,自己跳出來講美國是因為據據不足,講半天後才發現自己的錯誤。 現在還想拗什麼,美國的案子單純就是關很久而已,1986年定罪,今年執行,其他的並沒有什麼特別需要說明或了解的地方。 有人搞不清楚,還查40年咧,以為是查到今年才定罪嗎?笑死。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705
|
國民法官不忍了!揭惡男殺妻姨奪2命免死關鍵 新北地院、司法院回應了...
#46 #27 2022-08-27 「廢死」議題因殺警案再受關注 呂捷:「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 呂捷於臉書上發文指出,自己多年前曾與一位支持廢死的朋友討論「原諒」的話題。 呂捷表示,當時自己無論提出何種惡貫滿盈的罪行,友人均坦然地表示「能原諒」, 而後他作勢戲弄對方女友,揚言要碰觸她的胸部,友人瞬間「沈默」了。 呂捷當即大罵友人是「講幹話」、「裝聖人」,並舉俗諺「站著說話腰不疼」, 批評對方淨說風涼話,「針扎到肉才知道會痛」。 呂捷指出,現在要在台灣被檢察官求處死刑,並在各級法官三審定讞後依舊判處死刑, 都是經過反覆的提訊、調查和充足的證據。 且判處死刑的案件都是社會矚目的案件,各大新聞台盯著、民眾看著,有一點不合理的地方立刻會被揪出來。 他表示台灣解嚴至今已35年,終止動員戡亂也已經31年,民主、法治、人權早已深植人心, 不是當年的白色恐怖時代,上位者的一句「應處以最重之刑」、「槍斃可也」就能為所欲為的。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 ---------- 說真的,身為人的我還真沒法沒有同理心的要去煎熬[被害人家屬]阿....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7,077
|
大家看到了嗎?
有人很執著美國 1985 年的案子 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這案子為什麼這麼重要嗎? 重要到前面一堆人的提問都刻意忽略?! 所以美國這件案號多少?判決書呢?到底案情如何?跟本案啥關係? 通通沒有講,講不清楚才有繼續操作的空間 我跟大家保證,他不敢拿出來,因為事實肯定不是他說的這樣 還說很痛恨別人強加他沒有說過的話到他身上 他自己也是把我沒有說的 1985 案子塞到我嘴上,香憨的認為只有他的美國 1985才是美國 1985 大家有看清楚嗎?這個人就是雙標,自己可以,別人不行 真正活在幻想之中的人 https://www.pcdvd.com.tw/showpost.p...8&postcount=146 我也說中了 他果然會發這種文 然後跳過這些問題避而不答 反正你問他就是因為沒意義所以不回 事實上他特愛回與本案 100% 沒關聯的美國 1985 一個人好猜到如此,也難怪把格調從精英法律人下降到小孩子吵架 引用:
引用:
引用:
引用:
__________________
Folding@home with GPGPU集中討論串 Unix Review: ArchLinux●Sabayon●OpenSolaris 2008.5●Ubuntu 8.10 AVs Review: GDTC●AntiVir SS●ESS●KIS 09●NIS 09●Norton 360 V3 ![]() I Always Get What I Want.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
沒有講過?下面這段是你自己寫的。
引用:
之前就引言貼過一次,要貼幾次才要正視自己的問題? 單純就想證明國外也會有死刑判決很久才執行的情形,當然是找一個久一點的判決,就這樣而已。 很簡單的內容,很簡單的文,這樣都看不懂。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705
|
國民法官不忍了!揭惡男殺妻姨奪2命免死關鍵 新北地院、司法院回應了...
#65 2026-09-04 0606 請問ID: 惡蟲 , 您公開於pcdvd是指控誰[泯滅良心]? PS. 中華民國的成年人,記得要有[國民教育]的基本禮儀,[ID: 惡蟲]連自己公開說的都不知道如何解釋,是要他人如何了解您惡大的明白呢?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2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6
|
折返輾斃護理師!賓士男曝行兇動機「覺得被針對」…法院急收押:恐再犯...
https://tw.news.yahoo.com/%E6%8A%98...-032000534.html 裝瘋... 可以罵髒話嗎??? ![]()
__________________
反廢死,救核能... 同心同德,貫徹始終,青天白日滿地紅...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7
|
民進黨唯一清流,敢負責敢講真話的王世堅
嗆廢死假仁假義、欺世盜名 王世堅金句連發怒噴法務部:我可能死得比36死刑犯還早 王世堅日前在立法院院會針對廢死議題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法務部長鄭銘謙時,指出目前仍有36名死刑犯尚未執行,有的甚至已經判決超過30年了,大法官釋憲後設定4大條件,包括「最嚴重的犯罪情節」、「最嚴謹的審判程序」、「合議庭一致判決」、「精神鑑定」,過了一年目前評估進度如何,卻得到鄭銘謙回函「具體個案情節,本部實難提供,敬請諒察」,讓王世堅當場大聲痛斥鄭銘謙「我完全不諒解」。 王世堅直言,執行死刑是法務部的責任跟釋憲無關,都給兇手強制辯護(義務辯護律師)了不是嗎?一年15億經費法扶就佔了12億,高達8成是花在加害人(兇手)身上,這樣子還不夠嗎?那些主張廢死的人,送他8個字「假仁假義、欺世盜名」,他們集體的虛偽,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要求鄭銘謙給一個交代。 王世堅強調,自己給予壓力並非針對鄭銘謙個人,而是針對他書面的答覆,這不是只是回答王世堅而已,而是答覆整個立法院,答覆2300萬國人同胞,「殺人償命這是千古不變的定律不是嗎?」聽從那些偽善者說要考慮加害者的人權,那請問被害人的人權在哪裡? 王世堅認為,本來罪與罰要等量,什麼罪有什麼罰,為什麼偏偏來到罪大惡極、罪無可逭該死刑的時候就折扣、就不能執行,這不是很奇怪嗎?然後法務部跟著唱和,「加害人有教化的可能、已經在懺悔了」,但死刑很重大的意義就是,還被害人公道,就是這麼簡單,不要慷被害人之慨。 王世堅以2014年12月師鐸獎女教師遇害慘死為例,案發至今11年,一般人自費辯護律師頂多找2位,我們是派3位一等一的律師替他強制辯護,每一次審判都是對被害者家屬如同一刀一刀再加害他們一次。加害人要懺悔可以,執行死刑槍斃以後,到陰曹地府去懺悔,如果政府不公正執行死刑的話,還跟那群假仁假義、戴著偽善面具的人慷被害人之慨,那法治就會崩解。 鄭銘謙回應,目前36位未決確定的死刑犯,正由最高檢察署依憲判意旨審查,這部分還是要審慎,目前已執行1位死刑犯。王世堅隨即打斷,稱執行1位「給你們喝采,拍拍手鼓掌」,但照這個進度,等36位死刑犯執行完,可能在場的人都作古了,「我們會死得比他們早,這對嗎?」只有被害人跟家屬有原諒的權力,其他人尤其是政府,沒有原諒的權力,對於鄭的回答,王世堅直言「我還是聽不懂」。 針對精神鑑定的部分,王世堅直言在法律上也是加害人脫罪的方法,就算兇手真的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那人家就活該倒楣被他殺嗎?有精神障礙,有心智缺陷,不會去住精神病院嗎?他家屬沒有責任應該把他們管好嗎?讓他們出來亂害別人,可以這樣嗎?王世堅更直接點破,「表面上沒有廢死,但其實在你心�堶惜w經廢死了嘛」。
__________________
某人名言。 1.台積電毛三到四。 2.蔣萬安虛假病歷逃兵的證明,沒有證據。 3.蔡英文科學園區有功台積電。 4.投球高手?沒有證據啦! 5.把妹高手?沒有證據啦! 6.不怕致癌物質。 7.口頭支持廢死。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5
|
引用:
他上車前多喝兩杯可能不會收押...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916
|
引用:
今晚比較有空,查詢了一下發生了什麽事情... 拖了41年才執行的美國死刑判決,應該就是田納西州這件Anthony Darrell Hines殺人案 (如果有別的案子也拖四十年,那真的是糟糕透頂的司法) Anthony Darrell Hines executed in Nashville by lethal injection https://supreme.justia.com/cases/federal/us/592/20-507/ 要説證據不足的確有,比如凶器刀具始終沒有找到。 至於嫌犯一直希望的用新技術驗DNA其實並沒發生, 因爲上訴法院認定判他有罪的依據跟DNA證據無關。 法醫認定陰道刀傷跟性侵無關且現場沒有****,所以殺人跟�L奸無關。 至於血跡的問題,嫌犯穿著一件帶血上衣,駕駛被害人汽車逃跑已經很説明問題。 嫌犯只承認竊取被害人的汽車及財物,但是表示未殺害被害人。 多名證人表示曾經聽到嫌犯供述曾襲擊一名男性,但這部分説法反復而且缺乏物證。 嫌犯在1989年指控陪審團組成不公獲得重審,但還是被判死刑。 之後在90年代到2020之前一直上訴基本就是窮盡程序正義問題。 包括說指控他原本的律師未進行有效辯護, 發現被害者遺體的證人爲了隱瞞婚外情在敘述時間綫撒謊, 案子原本的法醫後來因爲在其他案件造假證據被吊銷執照。 2020之後就是因爲嫌犯多次中風健康狀況不佳, 想要用避免酷刑條款請求憐憫, 州長跟美國最高法院都拒絕了。 終於在8月13日被執行注射死刑,終年66歲。
__________________
垃圾桶名單: ankk chumowu cp03 jeffk LDSKING LDSKING II leeking leeko MyChris River Spinach smoguli Whole Truth wpc0406 YorkHapy 冬之炎陽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爆走企鵝 tvt hill45678 rcack 卜派 polor manoerina afeaanpv SUNGF samwu995 cd1971 垃圾敢在任何平臺罵習禁評? 選擇性辦案的糾察隊長這種比垃圾還低級, 對論壇實際危害性可能還更大。 此文章於 2026-09-09 11:01 PM 被 Hermit Crab 編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