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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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棟樓吊出連蓄意殺人跟過失殺人都搞不清楚的酒空欸,
如果哪天酒空欸的父母子女也被酒駕的撞死,就不會說什麼什麼也應該要比照酒駕修法判死刑.....balabala... 此文章於 2021-05-06 10:07 PM 被 aries06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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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6, 09:54 P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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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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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P
他身分特殊 1450 跟這邊滯陸台流還有南部老人沒有出言嘲諷我就已經覺得高出他們的素養了 要這個會找酒駕女當發言人的政黨對酒駕會有甚麼改革,應該沒人會有甚麼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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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10:53 A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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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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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目前民意就是想這樣做呀 把酒駕從 過失 改為 蓄意 所以才會說, 如果撞到高官或是他們的家屬就會這樣修法了 否則就把"過失殺人"的刑度調高, 讓法官量刑上有更多空間 例如: 小偷: 一個月~ 無期徒刑 過失殺人: 無期徒刑以下 蓄意殺人: 十年以上~死刑或無期徒刑 此文章於 2021-05-07 02:34 PM 被 syntech03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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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02:31 P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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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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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後的控制不好可以很多例子, 但可以思考喝酒這個行為延續後面的行為能不能算作過失~
你曉得你要騎車開車, 那就可以選擇不要喝酒; 或者選擇喝酒, 但安排好不用開車騎車. 能選擇, 還能歸類為過失嗎? |
2021-05-07, 02:36 P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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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長野
文章: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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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意! 也把詐騙之類的刑期、罰金調高,這樣才能有效。 還有一些法條的後門也封起來 不過要大部分的立委做"職務上該做的事",比登天難=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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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02:42 P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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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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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
一群法盲又要亂搞了。 酒駕是違反刑法185-3第1項,這項罪名從立法以來一直是故意犯。 法盲不知道,總是喜歡亂講亂鼓吹,還要搞什麼輿論壓力,連自己到底在講什麼都不知道。 此文章於 2021-05-07 02:49 PM 被 惡蟲 編輯. |
2021-05-07, 02:48 P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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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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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03:10 P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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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山與海之間...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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噁心的中國蟑螂好多談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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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06:15 P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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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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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地大這次沒認錯老爸惹
這次總算認對了 她老爸就是你說的那個 |
2021-05-07, 06:19 P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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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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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髮師方兆杰,今天被台中地方法院依酒駕致死罪判刑5年4月,公共危險罪判3月
此文章於 2021-08-31 12:58 PM 被 aerocat 編輯. |
2021-08-31, 12:50 PM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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