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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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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彥妃簡訊:請《壹週刊》放我生路!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b...4100210507.html
接連幾天都是媒體報導焦點的前TVBS女主播潘彥妃日前發簡訊,給她在台大新研所念書時的老師、中國時報總經理黃肇松,請求協助致電《壹週刊》總編輯「放她一條生路」;潘彥妃在簡訊中表示:已經走投無路、快承受不了了!(何宏儒報導) 潘彥妃發出的簡訊提到:冒昧請求協助,希望黃肇松打電話給《壹週刊》總編輯「放一條生路」;潘彥妃表示:受到的懲罰、付出的代價,真的已經讓她快承受不了了、走投無路了! 黃肇松表示:他已經轉達簡訊內容;雖然不知道《壹週刊》接下來會怎麼處理,不過他認為已經批露的照片,是潘彥妃的私生活;就算有婚姻或道德上的「罪」,最後還是應該交給法律去評斷;而目前沒有人提告訴,為什麼這起事件連著幾天都成為媒體焦點、甚至獲得比「江丙坤大陸行」或「許文龍的『他白書』」更大版面。黃肇松認為:如果媒體拿「社會混亂」做為藉口,他質疑「那我們要媒體做什麼」?(中廣記者何宏儒台北報導) ====================================================== 聽到這樣,真的很可憐,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在爽的時候,怎麼不想想老公,要是沒被偷拍,還會繼續爽下去吧,出來混的,總是要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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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南半球
文章: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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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呀! 人在江湖漂, 哪能不挨刀? 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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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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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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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如果不說謊,
會搞成這麼誇張嗎. 做錯事,難免. 不認錯,絕對還有下一次, 饒了她.算了吧. 到現在還想用媒體的力量..........不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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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中和
文章: 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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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檢點一些就沒事啦
都已婚了還亂來 ![]() 她老公也沒什麼對不起她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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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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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看到那些如鬣狗般的小記者
圍剿獵殺那靠著美貌,家世背景 平時高高在上,不可一世,對人頤指氣使的大主播 真是有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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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滅絕希望的世界
文章: 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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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報別人的新聞時有放別人生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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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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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要找死.
就不要求別人給你生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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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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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的媒體會放別人生路真是天下奇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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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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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她根本沒有做到"面對它""接受它"放下它"這三點。
連最初的第一點面對它都沒有勇氣,更別說是要接受它、放下它。 如果說照片是在不知情下被偷拍的,我個人是不太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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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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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媒體變成個人報復的工具而大家還看的不亦樂乎的時候
我真不知道到底是媒體低能還是社會大眾低能..... ![]() 此文章於 2005-04-01 07:03 PM 被 Elro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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