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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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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實名制的可行性!?

2021-02-18 雪莉、具荷拉相繼離世 韓國法院曾推「網路實名制」最終為何失敗了?
事實上,在雪莉事件後,就有不少人提出網絡留言實名制的可能性,根據民調機構「Realmeter」
針對南韓全國502名成年人的調查顯示,69.5%的受訪者,贊成對網路發文留言採取實名制。

為了不再類似事件發生,當時超過百名的韓國藝人與法院推動《信息通信網法施行令修正案》,
又名《網路侮辱罪》或「崔真實法」,來加強「限制性本人確認制」的實行,以減少網絡上虛假和惡意信息的散播。

南韓法院裁定網路實名制違憲
不過,就在2012年8月,南韓憲法法庭的 8 位大法官釋憲,裁定網路實名制違憲,
韓國通信委員會必須予以廢除,韓國已經實行了近5年的網絡實名制最終失敗。

原因之一,是個人資料外洩,各個網站儲存用戶的大量私隱資料後,成為駭客攻擊目標。
網上的惡性言論非但沒有明顯減少,反而促使網友們選擇使用國外網站。

此外,憲法裁判表示,網絡實名制的實施阻礙了用戶自由表達意見,外國人因沒有韓國身份證無法登錄韓國網站。
綜合各因素來看,網絡實名制難以促進公眾利益。

台灣有可能實施「網路實名制」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去年發出聲明採取反對態度。
委員陳耀祥表示,在台灣,對得來不易的自由比較珍惜,他不贊成推動實名制。

陳耀祥認為,只想以政府公權力管制,無法獲得成效,且對人民言論自由和人權造成侵害。
反而透過治理平台的建立,建構有效、真實的言論自由環境,會更恰當。


2019-07-05 台灣有可能用「網路實名制」打擊假新聞嗎?
整體來說,中國目前實施的網路實名制與韓國當年相似,均為「間接實名制」,也就是俗稱的「前台匿名,後台實名」,
使用者雖然要向網站管理者提供者提供「實名認證」,在網站上發文、評論,仍然可以匿名為之,
司法機關嗣後仍然可以透過網站留存的使用者資料去究責。

中國網友也如當年的韓國網友,對此制度有著不少批評,同樣認為會侵害隱私,也認為實名制妨害了透過網路監督政府運作的民主功能。

以NCC去年的聲明是採取反對態度,認為台灣雖然於韓國都有經歷過威權與轉型的歷史,但脈絡仍有不同,台灣很珍惜得來不易的言論自由,且認為行政成本太高,反對推動網路實名制。

形式上是這樣講,要說台灣沒有採取網路實名制根本是騙人的,因為有辦過手機的人就知道,
申請門號都要雙證件認證,在這個人人以智慧型手機或家用寬頻上網的年代,原則上使用網路都會有「間接實名認證」。

2015-04-29 韓國已經宣布網路實名無效,台灣還要走別人失敗路?
但無論是哪一個國家,在訂定反霸凌專法時,都不打算把「管制網路言論」納入法律。根據 Megan Meier Foundation 的整理,
美國各州的反霸凌專法除了訂立霸凌行為並賦予刑責外,也花了非常多的篇幅規範學校與家長的責任。
各州很清楚地認識到,由於網路的跨空間與匿名特性,政府不可能管制所有的霸凌言論,要對抗霸凌得從教育做起,
一方面協助受害者對抗惡意,另一方面阻止加害者繼續出現。

WIKI - 網路實名制

南韓政府對網路的實名制
2012年8月23日,南韓憲法法院8名法官一致做出判決,裁定網路實名制違憲,南韓放送通信委員會將根據判決修改相關法律,並將廢除網路實名制

中國政府對網路的實名制
2012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決定》,規定使用者手機入網、辦理上網業務、為使用者提供資訊發布服務等情形需要使用者提供真實身分資訊
     
      
舊 2021-12-31, 02:37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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