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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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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387
引用:
作者tnt2
有興趣的自己看一下新聞
我是覺得啦 這次明明是人禍
本來就應該要有人負責
偏偏搞個募款 還是政府搞的
說實在 我如果是家屬 我也會質疑
不就是募款給受害人嗎?
為什麼會被政府分配成這樣 還只有1/3而已

反向思考 上次宜蘭出軌也不是天災
記得台鐵賠償1500萬左右吧(生命平權我是認同的)
如果這次整個保險不足1500萬 是應該補足(誰補?)
但是如果這次一個死亡(包括募款賠償)超過1500萬
上一次事故 或是未來下一次事故(希望不要有)
賠償又不一樣 募款多的多賠一點? 募款少的少賠一點?

人都有私心 政府透明度要拿出來
我知道很多重傷的其實也很嚴重 應該特別照顧這邊
但是募款本身很有問題 也導致未來難處理

賠償滿1500萬這邏輯頗可笑, 不管要不要湊足, 該依照肇事責任比例出錢, 同情心過度氾濫的人請掏錢來滿足自己 , 不要做情感綁架. 是非要分明
 
舊 2021-04-14, 12:07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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