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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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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不負責任的猜,實際開發的底層廠商弄好了,發包的不想給後續的維護費用,又想跟業主申請,或者是業主自己想拿回來不想付後續的維護費用,卻完全沒有考慮到自己有沒有網管跟維護能力,只想著『壞掉』在找廠商來修就好,於是......

最近遇到的公部門案子很多都是這樣,以為系統就像家電一樣,隨便買部電腦裝上去插著電,有問題在叫廠商來修就好,完全不考慮日常維護防駭備份這些問題。

公部門業主:網管維護要做什麼,你做一個手冊,我按照上面操作就好。

淦,如果能這樣子就好,那幹嘛不直接寫在程式讓他運作,還需要這些只會按本子做事的廢人嗎。
     
      
舊 2021-09-25, 07:33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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