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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ha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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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海底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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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我只能說這串的人邏輯和法律觀念真的差到讓人笑倒在地。

如果只是有人寄毒包給你,你就有罪。你們每個人都要挫咧等,最好不要讓人家知道你家或公司地址。不然隨便寄個毒包或槍給你,你就準備去吃牢飯了。

我反問你一個問題~~假設寄的一方知道收的一方資料包括名字地址手機,有人寄毒包給吸毒者,吸毒者沒事嗎??有人寄槍給混黑道的小弟,混黑道的小弟沒事嗎??

註:吸毒者和混黑道的小弟通話記錄有正常人不會用到的術語~~柯鈞耀和吸毒者混黑道的小弟差別在於有沒有立委爸爸
舊 2021-01-10, 02:39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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