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夜梟
國外的研究報告!!? 誰做的!!? 公信力又是如何!!?
現在三不五時就一堆研究報告, 誰知道他的假設是什麼...可信度又有多少
之前不是也發生過吃蚵會致癌的可笑研究報告...
再則, 這個研究報告是國外的, 有人在台灣做過實驗證實也同樣適用於台灣嗎?
如果真正那麼好的話, 為什麼不直接全國一併實施, 每次都是只有台北市實施
何不乾脆直接要求機車廠商直接做成發動自動點燈, 熄火自動熄燈不是更好
真是受夠了台北市這些奇奇怪怪的新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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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激動!這位大大別激動!您有開過汽車嗎?如果您有開過汽車,您會發現有開頭燈的的車輛在後照鏡特別醒目。(特別是機車,因為機車體積小,若機車在汽車的盲點中,就很不容易發現。)既然比較醒目,就表示您掌握了您周遭用路人的動態,就比較不會因為疏失而發生事故。
您拿吃蚵會致癌的例子來比喻是不恰當的,醫學方面的實驗變數太多,所以在美國必須數年的反覆實驗確定無誤才能上市新藥,即使如此,還是可能出問題。但在駕駛環境與駕駛人反應上,每個國家的國民反應都是差不多的,因此歐美的問題可以提供我們做借鏡。舉個例子,美國當初在興建高速公路,為了壯麗美觀,每一條高速公路都是十分地筆直,結果肇事率非常的高,後來才發現因為道路很直沒有變化,駕駛人容易打瞌睡而發生事故,後來的高速公路才改成彎彎曲曲,這些例子不勝枚舉。您能說這些例子沒有在臺灣實驗過而不採用嗎!別人血淋淋的例子不採用,難道要我們也發生了同樣的事物才要採用別人的經驗嗎?在道路上一發生事故可能就會死人,吃蚵會致癌也許還有救,但人只要一死就喚不回來了!
雖然台北市的各項施政我不一定贊成,但在開大燈的這件事上,我是舉雙手雙腳贊成的,因為這對交通安全有明顯的幫助。相反的,我對於那些到晚上還不開燈,或是在市區開遠光燈的人實在非常厭惡。自己不要命就算了,不要拖別人下水!為了省油費而不開燈更是可笑,一點油費與人命相比,實在太微不足道了!若真的要省錢,就乾脆不要開車好了,這樣不是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