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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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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新店市中華路7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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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pental


把這個黑名單化為e-mail吧~~
一傳十,十傳百遲早會上報的
就從現在開始,大家開始給他用力的轉寄吧~~~
(這樣應該沒有違法吧^^")

完全沒有違法,因為您傳遞的是事實....不過,大家要補充,別漏大的,也別冤枉....
舊 2002-06-30, 06:58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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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nn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