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流行歌的制式化已經比70歲阿公阿婆夫妻檔的性生活還欠缺變化了,15秒前奏,人聲唱到1分20秒,過門,間奏,副歌進,間奏,結束。每首歌聽起來都差不多是編曲機下的產物,好吧!編曲無新意再看看歌詞,彷彿是作詞者一邊拿著國語日報辭典一邊告訴自己:『今天就來寫首押ㄠ韻的歌吧!』於是乎好到鬧吵跳找告等字...湊成一篇歌詞,妙的是這些湊成的歌詞還往往以描述愛情為多,似乎台灣人民的生活就在『你愛我可惜我不愛你』『分手後依然思念你我夜夜想著你』『你跟我的過去是否就是你跟她的未來』『愛在心底痛到胃裡』『背叛是我倆之間不可說破的秘密』...這些照樣造句以及換句話說裡浮浮沈沈。
就是因為長久以來唱片界這樣搞,許多意識抬頭的聽眾不甘心被搞,於是不買國語流行歌,又不耐聽又無保存價值,純粹賣歌手的臉,有啥好買?於是乎唱片公司出猛招---翻唱外國歌曲,音樂錄影帶也仿效外國的,一切都是外國好。然而事實真是這樣嗎?難道台灣人真的一點創作能力都沒有嗎?難道一定得跟著外國人的腳步猛追才算迎合進步?沒人看清事實的原點及真相嗎?
說穿了,因為作這樣的音樂好賺錢吧!我弟的工作就是創作音樂讓唱片公司挑,每次他把做好的音樂讓我試聽時我真的很難控制我的顏面神經,我微微地搖著頭:我不喜歡這個。幾次之後弟弟終於問我:『為什麼外面的人都覺得我作的音樂很棒,只有你們不喜歡?』我丟給他一堆cd,有電台司令,平克佛洛依德,U2,後裔,黃耀明,陳珊妮等等:『聽聽他們的編曲』弟弟聽了幾次之後告訴我:『你真笨,如果我這樣做音樂根本賣不了錢,我要做出市場喜歡的音樂先再來作我想要的音樂。你懂嗎?』我想我真懂,懂了為什麼每年不同的唱片公司都會推出差不多一樣的歌手,唱著差不多一樣的情歌,拍著差不多一樣的音樂錄影帶,說著差不多一樣的宣傳詞,賣了差不多一樣的銷售成績,再差不多一樣的自唱片界消失。
也許有人說:『你這小子,崇洋媚外,專說金毛的好。』非也非也,我一直很喜歡區雪兒,張文華,陳宏一拍出來的音樂錄影帶,尤其是區雪兒的作品一出現,幾乎不必看導演的名字都能知道是區的作品。這樣子的導演使人佩服,用運並尊重自己的原創性,創造出個人的特色。這種態度用在人生上我也覺得挺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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