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陪我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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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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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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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 Re: Re: 嗯.............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I am Kent.

霧沙沙比全都清楚好一些.........
回想痛苦的事情...而且說出來....也是一次傷害....


這種事情處理的方法也是有兩派拉~ 我是主張說出來(或罵出來)的那派. 您是怕再次傷害(或往事無須追憶)的那派~ 各有利弊囉~

P.S. 前兩天有個以前我教英文的學生打電話給我(她年齡比我還大), 也是感情方面的問題. 在有條理交互的問答與良心的分析之後. 她也比較有個頭緒, 而我則多個人生的經驗. 都好拉~
舊 2002-06-20, 04:26 A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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