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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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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7年10月1日起,凡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在新台幣三千元以下者,於復運出口或進口時,本局准於免調原進口或出口報單核銷,通關單位得逕予放行,免向其他關區或本局其他單位調單核銷,以縮短此類案件通 關時間。

貨物完稅價格,指進口貨物起岸價格(CIF)
即等於離岸價格(FOB)加運費及保險費之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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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1-04-06, 01:24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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