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hangron
Advance Member
 
changr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394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evin8765
併版是不錯,可以讓版面乾淨許多,不過既然這個論壇有簡訊功能,應該是可以先知會一下發表主題的人,而且要併也是後面的併到前面的去...

像之前野蠻女友那麼多的主題,當時就該合併了...

^^^^^^^^^^^^^^^^^^^^^^^^
是啊!!(正在奇怪怎麼沒人提到最該併的那個主題..)
併版是應該的..
通知是合理的!
但是..........管理者往往沒辦法照顧到巨細靡遺的地步
人家也是要工作的........大家相互體諒
我上次POST一篇在七嘴八舌
本想大家笑一笑
結果卻被搬到我最不想去的"政治時事"區.....
認了....
舊 2002-06-13, 02:29 A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angro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