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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_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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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新店市
文章: 867
Unhappy 麻煩懂法律及交通法規的人幫我解惑一下...

時間:2002/05/27 AM11:50
地點:中山南路 仁愛路口
事由:今天上午上班時騎摩托車行經中山南路及凱達格蘭大道圓環時(我本來要直行至仁愛路口的機車待轉區欲待轉至凱達格蘭大道!),在我右前方有一部摩托車(爸爸載著兩個小孩),當我欲快速從對方左邊直行超車時,對方突然往左邊轉向(欲通過圓環走中山南路),我一發覺立即往左閃,結果對方以車頭擦撞到我車的右後方(排氣管上方),然後兩部摩托車皆雙雙倒地,對方其中一名小孩摔倒時恰巧手腕去碰到我車的排氣管,以致於手腕燙傷!(但剛剛對方又來電說他小孩腹部也燙傷了!現在住院中!)
   後來我們都把車牽起來架好(破壞"肇事現場了"...)溝通了一下之後旁邊一位替代役交警詢問需要幫忙嗎?因此我們就請交警來處理!後來兩位員警過來丈量拍照之後就請我們到臺大醫院去治療兼作筆錄!做完筆錄後員警說等一個月後判決會下來,要我們到時去交通大隊聯合服務中心查詢判決!對方後來也表示我可以先行離開!

  剛剛(PM9:20)對方突然來電說他小孩燙傷很嚴重,除了手腕以外腹部也燙傷了,現在正住院中!然後說看我要怎麼處理?我答說現在不是要等判決下來嗎?他說如果等到判決下來後他就要告我傷害罪(因為他的小孩被我排氣管燙傷),然後他目前的財產損失也會依照民事賠償來解決!我就跟他說我要在考慮看看!

  我現在覺得很困惑!因為判決都還沒下來!但是對方一副理直氣壯的態度要我賠償!那麼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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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HO AM I ?
YOU SURE YOU WANT TO KNOW ?
  I AM HENTAI_OJISAN @_@
舊 2002-05-28, 06:19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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