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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r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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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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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EIGHTS
我覺得既然在台灣較多的人喜歡 4:3 的畫面
或是官式說法說的為了小朋友
比較賣的出去,可是又有許多喜歡寬螢幕畫面的人 (包括我)
那為何不乾脆直接一起出兩種版本
喜歡的人就買自己喜歡的規格,不是大家都很高興??
賣家高興,買家也高興,實在是很奇怪的事情


聽起來有點道理.
舊 2002-05-25, 05:53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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