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avisFan
閣下若認為本人的言論觸法,勞煩閣下通知警方來逮補我,不需要您大哥在這裡以正
義的化身來阻止我的發言。
再者,大學生們要去反反盜版遊行,您大哥如果是正義的化身,是智慧財產權基本教
義派的門徒,就請您去抗議現場丟抗議學生們的雞蛋,別只會躲在網路後面指責別人
您在文中提到言論自由的真諦?
照我看,不合乎您智慧財產權基本教義的言論都是“為所欲為,毫無忌憚!”
不合乎您智慧財產權基本教義的言論都是“涉及法律層次”
那些不想認真製作音樂專輯的打混摸魚的唱片公司,就是有您這樣的教友,才能讓它
們高枕無憂的繼續腐爛堅不知檢討。
Mavis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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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妳若敢在這裡公佈妳的真實資料及盜版行為,我就敢正式向法務部檢舉妳(就看妳有沒有那個膽量,還是一樣只出那張嘴,不信的話可以來試試看)
2.大學生反反盜版遊行的原文,妳到底有沒有仔細去研讀他們的訴求,需不需要我截錄一段原文給妳看,斷章取義成這樣,想陷這些大學生於不義,妳到底居心何在?
「盜版是不對,但這是私人侵權問題;政府該做的是,在商業利益與大眾利益之間制衡,如何保障知識的自由流通與普及才是政府的責任。」鍾瀚樞指出,「平價使用軟體」應該算是廣義的國民受教權中的一部分,政府有責任是代表人民去和強國的大企業角力,談出一個能夠保障人民求知權利的軟體使用價格」
3.對一個不懂遵守法律的人談法是浪費口舌,我等著妳來向法律挑戰!
4.覺得唱片公司爛,妳就去支持妳覺得好的唱片公司(包括國外),不要覺得人家爛,又去盜版人家的爛東西,這是可恥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