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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有點複雜,我簡單介紹...
通常國際貿易牽涉許多角色,以向amazon買DVD為例,最少牽涉下列三者
1. 寄件人shipper- amazon
2. 貨運承攬人forwarder- UPS, DHL....
3. 收件人receiver- 你和我和他
在運送過程中,貨物隨時可能損失,那在什麼地方損失要算在誰的頭上呢?運送風險要如何分擔呢?為了事先釐清這些問題,於是有了所謂的交易條件trade terms。
在各種交易條件中,CIF term 常被使用,CIF的意思是 Cost, Insurance & Freight- 就是說寄件人向收件人所收取的錢包含保險與運送費用,所以當然都會包含在發票價格裡面,海關依據發票來打稅,所以運費當然要扣稅。
最重要的是,CIF term 的風險分界點是在最終目的地,也就是說,在貨物運到收貨人手中前,收貨人不須負擔任何風險,所以你向Amazon購買DVD,如果在半途出了閃失,Amazon絕對要賠償給收貨人,然後Amazon再去找UPS要求填補損 失,不論Amazon有沒有辦法從UPS拿到錢,他都必須賠償。這就是CIF term 對收貨人的保障。
所以以後在網路上購物,如果因為快遞公司犯錯造成任何損失,沒有必要跟快遞公司廢話半句,只管找寄件人要求賠償,因為你付的運費是包含在寄件人開給你的發票裡面,所以寄件人對收件人有義務,但運 送人與收件人之間沒有任何的權力義務!
不要讓自己的權力睡著了,向Amazon買東西遲遲未送達,就算Amazon早已出貨,是被UPS耽擱了,我們還是要找Amazon算帳,而不是UPS.我們不用淌這個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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