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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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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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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mota




有一天 我心血來潮 想去市場挑個水果吃 但事實上 我根本不知道要怎麼挑

只能靠店家幫你選 回來才發覺 那些水果都已經是被別人挑過了 好吃的都已經被

挑走了 店家幫你挑的 都是別人挑剩下來 又酸又小 這個時候 我會怎麼想呢??

我還是會想去生鮮超市 買人家已經封裝好的 一打一打的 裡面或許有幾顆還是很酸

但也有可能有幾顆會又大又甜 因為 大家的機率都一樣 誰都不能挑

如果你不會挑水果的話

你會喜歡之前的那一種 還是 去生鮮超市買那種有一半一半的可能性呢??


我之所以要講這些 只是想說 如果今天你懂得怎麼挑 你的確能挑到比較好的

但如果你遇上你不熟悉的事物呢?? 你是希望撿到別人挑剩下的 還是店家公平的對待呢??

因為我是一個很懶的人 我寧願去找一個公平的店家 來玩個執骰子

也因為我不可能什麼都懂 或許我今天在這裡佔了點便宜 但隔天就在暗地裡吃了更大的虧而還不自知

所以我只是單純的要求一視同仁的公平 這就是我的人生觀
有一點搞不懂為何您喜歡這種齊頭式的平等 難道說一個消費者很認真的去做功課

準備相關知識 了解他所要買的產品有何須注意的事項 然後因而獲得比較好的消費結果是錯的嗎

如果說有錯也不是消費者的錯

我同意您之前所提的良率及機會成本的觀念

消費者不是不願意花較多的錢去獲得品質的保證 而是根本沒有選擇的自由

市面上並沒有一臺30000元的保證無壞點L365 也沒有10000元卻有十個壞點的L365

有的只是一律19000左右 壞點數在0~5個之間的L365

既然產品的品質不一 那為何要消費者付一樣的金額購買呢

難道說那些買到瑕疵品的人會因為大家買之前都不能挑 然後就甘心做那個比較倒楣的人嗎

買lcd不是買樂透 中了是幸運 槓龜是活該 消費者應有權利知道自己買到的是什麼樣品質等級的產品

而不是像您說的 擲骰子 碰運氣

我想水果甚至像雞蛋之類的食品也都有分級的制度 比較大 賣相比較好的 被包裝在一起以較高的價格出售

這是很常見的現象 但是為什麼到了 lcd就要另外建立起一套標準

這些因為良率不足所產生的瑕疵品需要消耗 但也要誠實的讓承受這個後果的人在決定之前能充分的清楚他買到的是相對於他人有缺陷的東西

好吧 假設今天我們還是一樣沿用現今您認為平等的市場機制 但是加上一條先決條件

就是廠商必須清楚標示該產品有多少壞點 然後只要是壞點數在良品定義以下的產品都賣一樣的價錢 然後要買不買隨便你的話 我也無話可說了

所以說消費者挑壞點 是為了彌補廠商並無善盡其告知義務之不足 我就不相信今天當你面對兩台同樣的lcd一台有壞點 一臺沒有

你會發自內心 心甘情願的去買那一台有壞點的 而且還是花一樣的錢

我想大多數人的做法是一定會買標示為無壞點的 如果沒有寧願不買 或是等到有無壞點的貨的時候再買

如果是這樣的話 廠商的良品定義到底是3個 5個 或是100壞點 還有意義嗎

請問廠商一方面教育消費者有壞點是正常情形 卻又不敢告訴消費者你的產品到底有幾個壞點 到底是有什麼樣的目的 大家應該都已心知肚明

如果說今天消費者願意接受廠商若干壞點就是良品的定義 反過來說 廠商能接受消費者不喜歡就退貨的要求嗎

何況這是在許多先進國家都行之有年的消費制度 我想應該不過分吧 講白一點 今天就算你的產品是良品 消費者也不一定就用的滿意

搞不好覺得規格不如預期 或是用起來不順手 照樣退你的貨 廠商能做出這樣的讓步嗎

我認為在歐美可無條件退貨的消費者保護制度之下 廠商的有壞點是良品的說法 充其量只不是對於消費者的一種請求 希望消費者能體諒現今技術良率不夠高的苦衷

不要因為這樣就退他們的貨 (而且在那些國家同樣的產品還不見的定價比我們高 或者說是相對於國民所的的差距 其實大多都比我們便宜)

但是在台灣的消費模式之下 卻反到成為在瑕疵品上還能獲得相同利潤的利器

綜合以上的說法 我不知到您是不是還贊成現今的市場機制

不管您贊不贊成 一個制度有不盡完美之處 我們應該是設法討論更好的方法並試著加以改善

什麼不接受就不要買的之類的想法 實在是阻礙進步的一大絆腳石

舊 2002-04-27, 09:13 A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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