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ite Member
|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avisFan
我的意思是 "音樂是人類的精神食糧,音樂工作者有義務滿足社會大眾" 這才是我想敘訴的重點,音樂是人類生活中不可缺乏的,就像人類不可能不吃飯一樣,不能把音樂無限上綱的商業化,不知道小妹所言是不是夠清楚?
盜版當然是不對的,閣下認為有資格批判別人盜版嗎?
耶穌說過一句話:「認為自己這輩子都沒犯過錯的人,可以丟第一顆石頭。」
如果閣下出生到現在從來沒有使用過任何一種盜版(包括沒有向朋友借看過小說漫畫),您才有資格去批判別人,小妹自己沒資格批判別人,您認為您就可以達到批判別人的標準嗎?
我們只能道德勸說,勸大家 "盡量" 別使用盜版,而不是一副清高聖人也似的模樣去衛道滅魔。
米,若是一斤真的賣十萬元,恐怕揭竿起義的抗議遊行隊伍中您可能就是其中一員。
歷史上,有一位千古留芳、永垂不朽的名人叫做 "俠盜 - 羅賓漢" 他專做劫富濟貧的工作,他去偷去搶有錢人的財富去救濟貧窮人家,被世人奉為俠士,世人包括現在的人,幾乎沒有人會去深入追究他這樣的舉動是不是犯法?是不是該抓去槍斃?如果依照閣下的標準,他死十次都有餘辜,為什麼他的做為會被歷史傳頌?因為他給人一種懲惡獎善的印象。
今天,演藝圈人士不思長進,只知抄襲打混,製作出粗糙的作品,法律罰不到他們,因為他們沒有犯法,消基會動不了他們,因為他們也沒有觸犯到公平法,那什麼樣的力量才能懲罰他們呢? 只有人民的力量才能懲罰他們,讓他們知道什麼叫做痛苦,讓他們有機會可以精益求精,如不然,網路就是羅賓漢,mp3 就是羅賓漢帶來的銀兩,等到有一天娛樂圈真的醒悟過來願意專心製作了,我們自然不會需要羅賓漢的幫助,我們會掏腰包以實際的行動去支持他們。
您有您的 "盜版就是不對,別找藉口搪塞" 哲學,我有我的羅賓漢哲學,我不想揭開太多無謂的戰端,各有各的主義與信念,如此而已。
>大家不守法,所以盜版有理,對吧!現在討論的是盜版對錯問題,老是講些似是而非>的道理,舉那些什麼怪例子,米一公斤要10萬,買不起就別吃,如果妳要答案,我
>告訴妳:對的!想辦法去吃麵條去吃麵包!買不起米,去偷米就可以啊??覺得他價
>格高,不買就是了,讓市場機制去決定它的未來,而不是用這個藉口去強調盜版的合
>理化
|
我建議妳是否不要再說這些奇怪的例子,就算妳想用你的羅賓漢哲學,也請妳自己私下去用,不要在這公開的場合混淆視聽,讓這論壇蒙上一層支持盜版的陰影。
__________________
★☆★☆★☆★☆★☆★☆★
不斷持續學習,不斷保持懷疑
才能不斷成長,成就豐富知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