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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AudioF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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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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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groat
因為以前台灣和日本沒有正式的外交關係
所以是無法可管
可以現在加入了WTO
原來管不到的東西也自動變成了有法可管了
不過政府好像有給他們兩年的緩衝期間
所以現在還有人敢光明正大的賣

根據現行法律給的兩年的緩衝期間,這些翻版都還是''合法的再製品''(還不是完全非法的盜版喔),但是在2003.12.31以後任何合法銷售通路,都不能再出現這些產品.
所以目前在台灣,任何唱片行,當然可以大方的賣!大家也應該可以光明正大的討論.目前唯一的禁忌應該是,不應透過郵政寄去給日本的親友,因為在日本是非法的,日本海關有可能會檢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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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麗君在1977年10月30日,在東京為新曲宣傳,並與世運會冠軍選手,舉行"鄧麗君杯"自行車比賽的照片。
舊 2002-04-19, 01:17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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