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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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當初不要去抱intel大腿就好了,像VIA硬是不鳥intel的授權,
結果告來告去現在VIA的P4X還不是賣得到處都是,反觀SiS當初取得
intel授權,現在還是綁手綁腳。我認為如果當時所有台灣廠商聯合抵制,
應該是可以聯合跟 intel談個較優惠的的授權條件,可是當時SiS卻跑去
同意intel的昂貴授權金&條款,頗有賣友求榮之感,就如同勞資糾紛時,
勞方集體罷工,卻有人向公司屈服而使勞方籌碼減少。雖說出來混口飯吃
不能太有骨氣,但有時堅持卻能帶來較長遠的利益,看看大陸在DVD權利金
糾紛的例子就曉得了。
不過這樣說也不太公平,因為VIA規模較大,又有S3可以當理由來坳...
附帶說明一點,我覺得做生意就是為了賺錢,因此修理欺負對手是"正確的事",
反而是被對手修理欺負才是"錯誤的事",因為對不起投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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