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udenew
埃..看了此位仁兄的舉例 我無言以對 明明這不是大家在討論的焦點所在..
說話不負責任 看來你絕不是正版愛好者的啦~~
真正喜好正版的人士 再此時一定會提出另一種觀點來討論的
如同現在 在這討論的大部分網友
有時只是想幫社會的弱勢族群說說話
並不是為了盜版去找一堆理由來掩蓋
因為我們的愛用正版 卻被一些不肖人士當作"凱子"
現在還開著跑車 跑到街上遊行 說他們快要餓死了
連三歲小孩都不會相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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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 我看模糊焦點的是你吧? 相信我訴求的重點你一定明白, 那就是
即使東西濫, 你也不可以盜它!, 而這正不是我們這個討論串的重點嗎?
你倒是說說看真正喜歡正版的網友會提出哪一種論點阿??
或許我的文筆很差, 舉的例子很爛, 讓大家見笑了, 可是我都願意花時間花精神(我打字很慢的..)灌輸大家這個法制觀念, 為的是什麼? 去雕一棵朽木, 或是對一群牛彈琴很好玩嗎?? 還不是為了為了我們的國家, 希望我們能夠有一個尊重智慧財產權的社會!...
當然大家一開始都一定會很堅持己見, 所以我對於這種緩不濟急的宣傳方式也不抱很大的希望, 但是只要10個裡面有一個人聽的進去, 能夠對這個社會有一點點的改善, 那我就算是成功了...
對於那些堅持己見, 覺得自己盜版沒錯的人, 我也不能對你們怎麼樣, 只希望你們能夠記住自己說過的話, 有朝一日如果你們發明或出版某樣東西(沒有當然最好..), 被人家盜版了, 希望你們也能夠欣然接受, 因為消費者認為你的東西爛, 你是在撈錢...(雖然你自己當然不會這樣認為..)
最後我再重申一遍
不管東西有多爛, 也不管出版品有多貴, 即使唱片公司今天定價一張CD100萬, 唱片公司擺明就是在撈錢, 你還是不能盜版它! 你可以選擇不買, 讓供需法則決定唱片公司的存廢! 可是就是不能盜版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