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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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罵得好啊!!!
主題:一群無恥的歌手們, 我今天就來拆穿你們的謊言
留言時間: 2002/04/06 0:30
內容:
補充說明
香港滿街都是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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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就算了, 竟然還敢在那邊講一些 狗 P 垃 圾 的話, 簡直欺人太甚! 我在此一定要把你們的謊言全部揭穿:
資料來源: 中時電子報娛樂版頭條: 藝人「正」當防衛 反盜版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0500222,00.html
1. 張學友: 不發一言,不穿西裝.
不錯, 還有自知之明. 看看那些香港仔: 謝x鋒 , 陳x東, 陳x迅, 實力連張學友的萬分之一都沒有, 竟還有大把的鈔票去買跑車,吊女人. 也不想想你們的錢是誰給的, 還好意思再來台灣裝正經吸錢!?
2. 孫燕姿: 新加坡也有盜版,但比較少,原因是政府重視這個問題.
新加坡沒什麼盜版?? 那好啊, 你在新加坡當妳的藝人啊. 新加坡人會買妳的正版, 那妳幹嘛還要來台灣? 說穿了, 就是新加坡買正版的人不多, 反而台灣人的錢好騙嘛! 用屁股想也知道, 如果妳在新加坡靠正版CD賺大錢, 妳會來台灣唱嗎? 既然來台灣賺了錢, 就安份一點, 別出來假惺惺!
3. 周杰倫: 2、300元就買得到一張專輯,算起來很便宜
便宜? 對啊, 對你們這些"有錢藝人"來說很便宜啊! 你也不想想, 你的專輯是誰在聽啊?? 七老八十的老人嗎? 還是四五十歲的中年人? 或是一般上班族? 都不是, 是"學生族"耶! 一張CD 300元, 十張CD就要3000元, 你當每個學生都是出手闊綽的少爺嗎? 你不但不回饋支持你的歌迷, 還要叫歌迷買你300元的正版?
4. 王力宏: 以美國為例,大家下載後覺得好聽,會去買正版支持.
我呸! 美國download.com網站前幾名的下載軟體是什麼? KaZaA, Morphus, LimeWire, 全是下載MP3的工具! 我的經驗是: 每當我下載完一首歌, 就有數十個用戶到我這裡來抓我剛下載的歌. 輸入"Britney Spear"(小甜甜布蘭尼)去搜尋, 至少有幾百個人有她的MP3. 美國人會支持正版? 我為什麼感受不到呢?
5. 黃品源: 下次得捧飯碗遊行?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這點膚淺的道理你都不懂嗎? 看看現在台灣的社會, 大學生畢業沒工作都會去應徵收垃圾的; 職棒選手(ex: 前味全龍的羅世幸)沒球打就去抽水站做苦力. 這些人有埋怨過嗎? 他們為了生計, 寧願去作粗重的工作. 你們呢? 錢賺少了就要政府警察幫你們追討. 你們難道沒有想過要少賺一點錢來吸引歌迷嗎? 沒要你們去抽水站上班就已經很不錯啦!
6. 尤秋興:說官話的人要有行動
你他x的是誰啊? 天皇老子嗎? 政府官員是這樣給你使喚的啊? 今天會有唱片界的危機, 是因為盜版商的猖獗嗎? 錯! 是唱片公司想錢想瘋了, 弄到最後砸了成本收不回來, 就要民眾高價購買唱片. 這是唱片業者咎由自取, 還有臉找政府來幫忙? 就如同小偷偷來的錢被人家偷走, 作賊的喊抓賊
7. S.H.E: 盜版腎虧、做盜版得灰指甲
妳是誰啊? 有人會搶購妳們的盜版唱片嗎? 別往自己臉上貼金了, 好嗎?
8. 錦繡: 出國都抬不起頭了
妳們有出過國嗎? 妳們知道外國人怎麼想我們的嗎? 我去過許多國家, 大家都說:
台灣政治很出名啊, 台灣電子業很有名啊, 台灣的東西很便宜啊..等等. 有誰直說台灣盜版猖獗啊?? 盜版業全世界都有, 沒有人會把矛頭直指台灣啦. 什麼出國都抬不起頭, 根本就是在 "自降國格". 有哪個台灣人出國抬不起頭的啊? 外國人把我們當成有錢的上賓耶, 笨!
9. 容祖兒: 希望台灣能跟香港看齊
我操! 妳希望全台灣人都跟香港人一樣, 拿錢給藝人買名牌衣, 開高級車, 住豪宅是吧? 我告訴妳, 台灣的歌手再爛也遠比妳們這些沒實力的要謙虛,節儉. 說我們盜版猖獗, 妳可以不要來啊. 在香港等著給富商包養不就好了? 看過壹周刊的人都曉得妳是在香港沒得混了才來台灣, 行為還不知道要檢點一下...莫名其妙!
10. 戴愛玲: 銷售不見起色,我真的很怕沒有下一張
我跟妳說吧, 如果沒有人下載妳的歌來聽的話, 妳就真的沒有下一張囉. 以妳的知名度, 會有人來買妳的正版嗎? 先等大家聽過妳的MP3再說吧. 搞不好因為有人聽了MP3之後開始支持妳的正版也說不定. 妳反盜版反而會先把妳給毀了, 懂嗎?
我不支持盜版, 但我痛恨那些沒知識水準,沒音樂品質,愛裝腔作勢的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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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盜版絕對是
對的
不過反盜版就反盜版嘛?
跟自己的飯碗保不住有啥關係呢?
政府不是有第二專長的訓練嗎?
各地縣市政府不都是有職訓局嗎?
難道不會想一想不出唱片時的生計嗎?
難道要我們消費者養你們一輩子嗎?
有多少歌手是玩票性質的嗎?
有多少人是靠炒新聞,炒誹聞,做些反社會風氣的醜聞事件紅起來的嗎?
一個羅蔔一個坑
想想到底是
誰在買CD的消費者
有沒有為她們的荷包想一想?
有沒有為她們的金主想一想?
只想說丟1500萬能不能賺個2500萬?
如果賺不到就怪消費者都在買盜版?
這是什麼經濟學的供需原理?
沒有聽說過
薄利多銷嗎?
當大部分的產業都以降價求取生存之際
唱片業者還敢說
付不起智慧財產權的,就不要買,不要聽
不過我卻要說
我付得起智慧財產權,但我就是不買國內的CD(某些人例外),但卻可以從電視,廣播中免費聽到
有種就聯合全國的電視,廣播,cable,網路
統統不要撥流行歌曲
其實,沒(國語)流行歌曲聽又如何?
當作是談話性節目就好了嘛!
幹麻弄得好像如喪考媲一般呢?
這算不算是另一種
媒體暴力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