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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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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出門時 跟平常一樣從大廈中庭出口騎車出來
突然不知哪冒出一個警察,說我行駛人行道-_-||
先看我家的情況:
由於我家大廈是四棟聯合的 有兩個車庫出口供汽車出入地下停放
而機車則是停在中庭花園裡 出入當然也從中庭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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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 -->車行駛方向 -->
------人行道----------------------
----|車庫1|----|中庭出口|----|車庫2|
然而只有車庫出口才有緩坡道 所以要從中庭下到馬路 只能從車庫1和2那裡
距離不到10公尺 而我是由車庫1緩坡道轉到馬路被欄
在跟他解釋了20幾分鐘之後,還是開我單
然後跟我說 :後若從車庫2出馬路就可以!!車庫1出馬路就不可以!!
想說,有溝通到了就簽了名,任我倒楣
事後發現 媽咧!那你這是開我人行道行駛,還是開我逆向阿
回到家想起上禮拜有個大官 由警察開道逆向行駛
我卻從我家出來也不行
真是只許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點燈
PS:我家是151-154號
單上違規地點是155號 真是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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