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麼說, 盜版就是盜版, 是違法的~!
昨天遊行上台說話的歌手, 有人說的很好:"你們覺得我們的專輯爛, 不值得買, 那就不要買, 沒關係! 可是不要去買盜版!!"
昨天黃抒峻也有說過一句話:"你們質疑唱片的價格, 可是怎麼不見你們去質疑手機是不是賣貴了? 你家的電視音響事不是買賣了??......"
現在的台灣人明明做錯事, 黑的也可以說成白的, 價值觀完全扭曲! 你們覺得專輯爛, 覺得沒那個價值, 那就不要買麻! 何必把自己搞成像小偷一樣的罪犯ㄌㄟ??
現在那些聲稱自己是窮學生而來買盜版的人, 就跟
沒錢還硬要吃牛排, 吃完又不付錢的人沒兩樣~!
醒醒吧! 台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