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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kadu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370
第一:買盜版又不是光榮的事,那能光明正大到處嚷嚷?
第二:叫人公佈地址,那只會增加當事人的困擾罷了.
第三:雖然盜版品到處可得,但我還是覺得不要將此行為合理化比較妥當.
以上是我個人的看法啦...
舊 2000-11-24, 06:18 AM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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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kadu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