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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別跟警察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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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我是湯姆
小弟斗膽愚見: (愚見啦! 小弟僭越!)
發言超過十篇的授與黨友資格!
發言超過三十篇的才授與黨員資格!
而發言超過五十篇, 又經常出現的人, 依所在地區授與尬車黨黨區以及黨職!
發言很多的就直接授與黨主席和副主席的位置啦!
您覺得如何呢??
嗯..聽起來不錯!我贊成.
哈哈......,那就是四次元當主席了......Kent是副主席...呵呵呵呵呵呵....
2002-03-11, 07:28 AM #
3471
G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