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Reich 唐
虎大您講的當然沒錯啦,可是那是個人修養的問題,不是每個人都跟您一樣修養好,又幽默風趣 ,對於那些搞不清楚狀況的人,就應該建立制度讓他們遵守不是嗎?而建立制度也必須配合一個公正公開的判決制度以昭公信囉。
其實小弟我本身並沒有遇到這些被判決的問題啦,只是看到最近的情況有感而發。
如果站長大忙不過來,也許可以考慮遴選一些有公信力的管理群或是資深站友當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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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站長不必公怖,我們都知道他所訴求的重點為何,就是不希望看到互相爭執的情形
爭到你死我活,面紅耳赤的地部,搞的整個討論板烏煙瘴氣,但我個人認為問題
並不是出在公怖不公怖上,是出在公平性上,站長如果認為爭執就是錯,
就應該將所有製造爭執的人一併處置,而不是單方面的制裁,如此永遠會有不滿的一方!
單方面的制裁會變向的鼓勵爭執情形的再現,甚至加大爭執雙方的裂痕,只能治標不能治本
如果處置的公平公開公正今天這些問題或許就不存在了!因為訴求是不爭執
有爭執的行為必遭處置,如此就算碰到事端沒人出面回應,就沒有爭執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