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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a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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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臺中市(水湳)
文章: 1,097
基於保護動物的立場....
我認為這些人應該要被告虐待動物....
如果真要讓貓兒跳傘...應該是人帶著貓一起跳(國外就有)
而不是把無辜的貓咪們就這樣的丟下去(摔傷了怎麼辦?)
不要傳出去又讓外國人以為我們臺灣人專門虐待動物!
舊 2002-02-25, 03:32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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