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immyK
我之前的確有看到santon把****放在簽名檔裡
況且santon也不是一亂貼廣告就被停權
其中還被站長警告,文章我也記得
至於貓兄所提搗亂事蹟,實在看不出有何悔改之意
警告不聴,屢犯不理 註:第2次犯即為屢犯
要只我是站長,我也會如此做(停權處份)
反觀santon檢舉的那位網友,也許也被站長或板主警告
就及時糾正自己行為,拿掉簽名檔****,逃過停權處份
若是初犯就被停權,您可以說站長太殘忍,但是在santon事件中我沒發現這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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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沒有在簽名檔中使用我想不是重點!您不也說了嗎?不是一亂貼廣告就被停權?
被站長警告那一篇正是肥貓兄所提搗亂事蹟之一中santon有做出連結,
以警告日為準做santon的文章搜尋並未看出他警告不聽,屢犯不理的行為
而您所舉的例子中只要能夠處理掉(犯罪事蹟)因他是可修改的簽名檔方式,
就能夠抵過,免處份?若是初犯即被停權,您會覺得站長太殘忍,但相較他檢舉的人
在時間上看來被santon檢舉的才是初犯吧?如果今天您是santon有先例再先
且並未遭到停權處份您做何感想?就如santon所提不管誰都會像他一樣不滿吧?
所以我覺得還是請等站長出面解釋停權原因之後在下定論比較妥當!
這也是我一直在等待的,否則我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