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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懂法律的站友,幫忙小弟一下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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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pp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很多僵屍的地方
文章: 5,722
引用:
最初由 fony 發表
存證信函自己寫既可,
很簡單,可以搜尋網路找存證信函表格,
也可以洽詢郵局購買,
內容只要適當表達事情經過與你的要求,
就是時間,地點,什麼人,什麼糾紛事情
就這麼簡單!
重點就是
1.請郵局證明,你已經說"欠我的該給我了"
2.給對方警惕的最後通牒,及提供以後法律訴訟證明
順便多花一份的錢,副本寄給政府的消保機構,
他們一定怕死了!
請問您說的消保機構是哪個單位呢?
2002-02-04, 11:06 PM #
10
sna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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