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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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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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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訂約雙方通常是----甲方: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黃xx
乙方:林xx
因此,契約是存在於甲乙之間,對甲乙雙方均有拘束力
此即「債之關係相對性」。

2.甲公司負責接洽之員工,與甲公司間成立僱傭關係,若因該負責接洽員工之疏失
造成乙方受損害,甲方及其員工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8條)。
一言以蔽之,甲公司與其員工之間有何糾紛或問題(如沒收到簽呈等語),一概不關
乙方 的事,甲方應另行指派負責人員,若不指派,致乙方受損害,應負給付不能之損害
賠償(民法第226條)

3.乙方所負給付義務為乙方完成工作內容後,甲方確認完畢,故須確認甲方是否已
確認乙方給付內容(如發函通知),如甲方已確認,即可請求其給付價款。
4.如甲方仍不給付,發存証信函催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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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可以刪減,品味不能打折。
舊 2002-02-02, 08:39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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