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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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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2
不用在意啦,我沒惡意
只是我要低價拋售自然是為了湊錢
想想,只用四個月用目前市價的五折拋售
還要貼錢真的有點說不過去
如果說彼此不貼錢互換或許還可以接受
P50很輕耶
不過是吃三號電池,大概很耗電吧?
舊 2002-01-17, 07:37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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