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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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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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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規則根本就是個笑話......商業手段.威盛根本不需付錢給INTEL.告來告去彼此都埋了一堆專利地雷.如果這是遊戲規則那威盛手上也聲稱擁有P4的專利權.那INTEL是不是也要照著"遊戲規則"走.乖乖付錢?

盜版者..........把VIA說成這樣.逆向工程本就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尤其牽扯到南北橋及週邊.這可不是把機版電路COPY起來交給代工廠就可以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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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2-01-16, 03:40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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