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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m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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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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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metadata 發表
趁下班時間看了一下你們兩組的程式...
是有相近之處,部分的東西被複雜化(很巧!方式也差不多!)
但是要說抄喔...我是覺得有點牽強啦
頂多是下拉選單的顏色與按鈕旁的虛線(這個滿炫的)
另一方面....
程式真的太短了,只是傳值跟接收值兩個動作而已
根本沒足夠的程式碼做判斷
並且第八組的作業根本沒完成吧?(form 跟本沒傳出去啊??也沒有接收值的網頁...)
我想他們在做作業的時候應該是有參考一下同學間的作品啦
但是不能完全說是抄來的啦!
Javascript、html、css在網頁中本來就是有被抄襲的危險,所以當你有程式(html、css不太算是程式啦)是用上述東西寫的時候就必須負擔這個風險,不過通常都是小功能才會用到Javascript的啦,所以不用怕被抄,將來如果你還在寫asp的話,你會發現所有有價值的程式全會被包成元件
不知你們會不會需要做專題?
做專題會遇到更多的精采事情
我不是鼓勵你息事寧人,智慧財產是很神聖的,如果你找到足夠的證據,一定要跟老師說清楚講明白,但是同時你要注意不要贏了面子,卻輸了裡子(同學間的友情).
上了班後你會覺得,在學校的時候,同學間的友情是多麼的單純,假設他們那組真的是抄你的作業,但為的是什麼??不就是為了這科要pass而已嗎? 但是在職場上可不是那麼簡單了....
我相信許多資管畢業的同學們都是抄程式畢業的
哈!很巧,我也是...
還有... 我的asp是自修的,學校教的商用程式語言是cobol.....

我的看法很接近
因為這個作業的難度,在實作上沒有太大變化,也就是大家寫出來的其實都差不多
這樣即使人家真的是抄襲,舉證上實在困難
要是教授出的題目有關資料庫,如果資料庫schema都一樣,才可能說人抄襲
我猜教授也是認知這一點,所以不做處理

另外提到[資管畢業的同學們都是抄程式畢業的],我深有同感
不過我是主動提供同學抄的
妙的是,那些抄程式的同學畢業後也去當[程式設計師]
真不知他們是怎麼熬過來的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哪!!.......

PS.COBOL我也修過,實在是癈料學科
舊 2002-01-10, 03:24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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