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pocket-boy 發表
對呀!是jeanny大大服務性的犧牲,才有的"服務"
如果成立公司,有很多的費用要加上去,就不可能
有這麼 "優" 的價格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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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有成立公司啦,不過是"傳播公司",另外也申請了電腦週邊的項目,我是打算藉"公司"名義才好做事,因為有很多東西是不接受個人order的.
公司主要做傳播藝術方面的事,對"公司"而言,電腦零件只是借給我用的項目,並沒有其他人力實際執行,因此仍舊是我個人在做,當然不排除以後擴大的可能,不過前)仍是以"服務"大家為主.
所以我有運用些技巧,有"公司"的名目,但省去"公司"的花費.
以後如果可以做大一些,可以因"量"而省下製作成本,到時再考慮讓"公司"真正朝科技業發展!
公司名字出來了 : 絕地傳播資訊公司 --做傳播時稱之"絕地傳播",做水冷時叫"絕地資訊",英文是 " JD Art & Tech. 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