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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請警告我的人給我一個合理解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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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T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板橋市
文章: 518
引用:
最初由 站長 發表
打****就是打****,理由還那麼多,再有意見就請您到別的地方去
喔?廣告?原來如此...
只要不出現在二手買賣區以外的地方...
就不是廣告了吧?那我大概瞭解了!
意見...沒了!
您都說"再有意見"就要請我到"別的地方去"
好漢不吃眼前虧...大丈夫能屈能伸...
站是你的...你最大!
肥貓說的好...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
2002-01-02, 10:40 PM #
6
SA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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